2020年黑龙江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4
各位要参加2020年黑龙江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黑龙江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2020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二)2020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二、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虚假承诺处理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四、考场设置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大纲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六、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黑龙江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通知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交通混杂,交通效率低下
C.重要节点交通拥堵
D.城市人口的过度增长,城市布局的不合理,城市人口分布的不合理
B:城市工作
C:城市居住
D:城市道路
B.村庄规划的规划
C.镇修建性详细规划
D.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6-18
- 2021-02-15
- 2021-06-20
- 2020-08-29
- 2021-07-01
- 2021-05-30
- 2020-10-04
- 2020-10-05
- 2020-10-04
- 2020-08-30
- 2020-03-01
- 2021-01-10
- 2020-08-30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08-29
- 2020-07-16
- 2020-08-22
- 2020-05-18
- 2020-08-30
- 2020-08-30
- 2021-07-01
- 2021-05-23
- 2020-08-30
- 2020-08-22
- 2020-10-04
- 20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