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0年内蒙古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测

发布时间:2020-10-24


各位参加了2020年内蒙古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们,是否都在关注成绩查询时间的公布呢?虽然具体的查询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一下2020年内蒙古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预测,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

一、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内蒙古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于2020年12月下旬发布,请考生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查询步骤

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屏幕右侧“成绩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及验证码→点击查询。

三、成绩显示

1.“-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3.“-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四、成绩有效期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成绩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主观题成绩复查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六、成绩单领取说明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要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内蒙古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测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应当由( )将其列入濒危名单。

A.上一级审批机关
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C.批准机关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C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我国城镇住房的改革在20世纪( )开始实质性启动。

A:80年代初
B:90年代初
C:80年代末
D:90年代末
答案:B
解析:
我国城镇住房的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质性启动,在各地进行广泛的试点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改革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房改工作的全面开展。

图1所示为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hm2,项目位于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布置。地块内现状无 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m2,公建面积12万m2。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东南侧建设有城市公园,北侧和西侧临城市 主、次干路。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
(1)用地情况:用地面积和边界。
(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数量等。
(3)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下一步需进行规划方案编制。(4)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问题】
请补充规划条件。

答案:
解析:
补充规划设计条件:
(1)补充建筑高度、绿地率要求。
(2)补充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要求。
(3)补充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相关规划建设要求。
(4)补充项目在对东南侧城市公园和沿城市主、次干路街景的景观设计要求。
(5)补充规划用地的交通出入口位置要求。
答案解析:
从已给出的规划条件来看,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数量等指标,则该项目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补充用地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条件。因地块位于保护区内,补充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关要求,如建筑风貌、色彩等,补充对保留建筑的要求。规划条件制定,参考《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注意与公园、城市道路、现状居住区的关系,对公建配套提出要求,考虑景观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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