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江苏泰州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

发布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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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得知,江苏·泰州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114-15日,由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得出,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份。

江苏·泰州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江苏·泰州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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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禁止的项目的是( )。

A.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B.生产、进口、销售能源效率低下的用能产品、设备
C.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
D.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E.使用高耗能的特种设备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2018年)某锅炉房现有燃煤锅炉烟气颗粒物排放限值为80mg/m3,拟扩建一台燃煤锅炉,其烟气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50mg/m3,受监测点位限值只能对混合后的烟气进行监测。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锅炉房排放烟气颗粒物执行标准限值为()。

答案:C
解析:
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

某大型木材加工厂设有原木贮木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该贮木场面源调查内容可不包括()。

A:贮木场原木堆放面积
B:贮木场原木堆放形式
C:贮木场原木运输方式
D:贮木场的地面铺装程度
答案:C
解析:
该贮木场面源调查属于非点源调查,其内容包括:①原料、燃料、废弃物的堆放位置、堆放面积、堆放形式、堆放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方式等;②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与处理情况;③排放数据。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规划编制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 规划编制机关的上级机关
B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 规划编制机关
D 监察机关

答案:A,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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