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怎么在考场拿高分?

发布时间:2020-03-22


打算备考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在备考前可以了解一下房地产估价师的答题技巧,这样有充足的时间去练习,我们的基础知识过关了,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把握好时间,更好的提高做题准确率,以及拿到更高的分值。下面是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场拿高分的一些答题技巧,请仔细阅读。

平时的复习固然重要,但考场答题经验也不容忽视。我们收集了一些已经参加过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学员的一些经验,以自身经历特别向考生介绍一下考场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拿到试卷后不要忙于去做题,而要先写好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之前就出现过考生没有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导致无法识别考生信息,最终没有成绩。

其次,一定要全面审题。在考试过程中,解答每一道题之前都要先审题。不仔细审题,造成一个平时不知道做了多少遍的问题出错,岂不是得不偿失。审题时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遇到的题目感觉自己平时练习的时候都做过,针对这种熟悉的题目一定要特别注意。有的考生将考题匆匆看一眼,就会想当然的认为题目与自己复习中遇到的题目相同,就按原来的思路下笔解答,结果文不对题,得分自然不高。有些题目虽然题目数字相同,但是可能问法不同,解题思路就不同。审题不可求快,文字较长的题目要稳下心来仔细阅读,千万不要粗枝大叶,想当然的去审题。

再次,要认真弄清题型特点和要求,不要急于答题。答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根据考试时间分配题型作答,采用先易后难的顺序,自己一眼就能够准确判断出正确答案的习题一定不要浪费太多时间,给一些较难的题目多争取一些思考的时间;在答题时,如果能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假如一时没有把握,可采用排除法,排除最明显的不合题意项,最后选择自己认为的正确答案。二是按照试卷编排的顺序作答,单选、判断、多选等顺序一道一道地往下答,如果遇到较难的题目一时没有头绪,先跳过去做下一道题目,做完后在留出时间来思考遗留的题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习惯选择究竟采用哪一种答题程序。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答题程序,在做完全部试题以后,如果时间还长,就要认真检查,逐一复核,检查时好重新审题,防止误答。如果最后时间紧张,就查漏补缺,看一下自己有没有漏题。客观题的作答要完整准确,主观题作答时要条理清楚、要点突出、书写规范。针对计算题,最好有计算公式,数字带入公式的计算过程要清楚地反映在答题纸上,调理清晰,书写规范有利于成绩的评定。一定要注意答题时要字迹清楚,不要过于潦草,让评卷老师难以辨认,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得分。

最后,最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所有答题最好反复核查。对于那些没有把握的大题,应着重以宏观角度去阐释。尽量做到自圆其说,一定要做完所有题目,即使是蒙的答案,也不要有留白,最终还有蒙对的可能。

以上小技巧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受益匪浅。最后建议考生在考前确认自己的东西是否都已备全,准考证、身份证、计算器、等等都要提前准备好,切莫到考试时丢三落四,影响了考试心情。也要注意休息好,不要打疲劳战,否则头晕脑胀地上考场又怎么能发挥出好成绩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供给理论是研究厂商行为的理论,它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 )。

A.生产理论和价格理论

B.成本理论和市场均衡理论

C.生产理论和市场均衡理论

D.生产理论和成本理论

正确答案:D
供给理论是研究厂商行为的理论,包括从实物形态研究的生产理论和货币形态研究的成本理论。

组织形式为合伙制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出资额应当不少于( )万元。

A.30

B.50

C.100

D.150

正确答案:A

2008 年,胡某以 120 万元的总价购买了一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房,各项交易税费为18 万元。2011 年,胡某将该住房以 240 万元价格出售,其经济成本为 170 万元,正常利润为 30 万元。胡某将其中的 100 万元用于自己的商业项目之中,剩余的 140 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2011 年,胡某拥有的甲公司办理了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并为公司员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统筹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甲公司200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300 万元,2010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460 万元,全年累计赊销收入为 28000 万元,平均存货为 320 万元。2011 年 2 月,甲公司拟以 2.3 亿元的价格收购某科技公司,经协商签订了收购合同,并支付了包括定金在内的总额为 6000 万元的首付款,余款应于 5 月 31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由于银根收紧,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贷款,也不能采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支付。
如在5 月31 日前未能支付余款,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最大为(  )万元。

A.4600
B.6000
C.17000
D.23000
答案:A
解析:
《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则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最大为:23000×20%=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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