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房产估价师监督管理政策,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5-19


各位小伙伴们,你们了解2021年注册房产估价师的监督管理政策吗?如果不了解就来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哦,闲话不多说,马上开始今天的分享哦!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和继续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估价报告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估价报告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直辖市、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需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好了,以上就是2021年注册房产估价师监督管理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小伙伴还有其他的疑问,建议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毛租金乘数法一般用于适用于估价对象资料不充分或精度要求不高的估价。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当测量区域的半径小于5公里时,可将地面视作水平面。(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将土地使用权()给()使用。

A、抵押人、抵押、抵押权人
B、使用权人、转交、其他土地使用者
C、使用权人、出租、承租人
D、出租人、出租、承租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是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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