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全面解析

发布时间:2020-01-16



2019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已结束,未报上2019年考试的考生以及备考房产估价师的小伙伴们是不是都很着急想了解2020年的报考条件是什么?报考条件是否有更改呢?不要担心,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带来江苏省房产估价师的报考考试的条件的信息哦。

首选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房产估价师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制度。每年考一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之后证书全国范围之内通用的。

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咯,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最新报考条件,请继续往下面看

房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意思就是高中毕业只要是相关的学科,出来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意思就是相关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出来工作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意思就是有房产相关的学士学位,出来工作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意思就是有相关的学科硕士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博士学位的。意思就是学习的相关的学科博士生,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意思就是没有上诉的学历的,只要有相关的国家统考的资格证书的,有10年的工作年限,其中从事房产估价实务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6年的,表现很突出优秀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学历必须要国家认可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你实际的工作年限为准,不是按照领取到毕业证之后的开始计算。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意思就是在之前参加的全国统一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被记录过的人员或者几年之内不允许参加任何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

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房产估价师的报名条件的全面解析,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估价师的报考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告诉大家的是学习尤如登山,需要坚持,虽然过程是艰难的,但只要懂得享受,也能其乐无穷,当攀上顶峰时,便能饱览美景,咱们现在多学习一些,后期复习的时候就轻松了!所以要好好的开始学习起来了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从来源看,房地产权益资本主要来源于机构投资者。(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权益融资。从来源看,房地产权益资本主要来源于机构投资者。

某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屋征收评估时,为被征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增建筑面积1500㎡,致使国家损失1000万元,该房地产估价师涉嫌()。

A.金融诈骗罪
B.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C.侵犯财产罪
D.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违法违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人员的处罚。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可能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应当依照《刑法》予以处罚。

注册管理初审机构自准予注册变更之日起( )日内,报建设部登记备案。

A.15

B.30

C.45

D.60

正确答案:B

只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答案:对
解析: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参见教材P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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