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册测绘师考试法律法规考点: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9
随着8月中旬的到来,注册测绘师备考进入到了关键期,各位最近备考状态如何啊,今日为大家带来2020注册测绘师考试法律法规考点:测绘成果管理制度,一起来复习巩固吧。
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1)测绘成果的汇交
①国家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
②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③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④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日录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管单位。
⑤测绘成果汇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责令限期汇交;逾期不汇交的,对测绘项目出资人处以重测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从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3)测绘成果提供和使用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无偿使用。
(4)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违反测绘法规定,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违反《测绘法》规定,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lo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考生一定要利用好这段时间好好备考,成功是为努力者准备的,希望每个努力的小伙伴都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测绘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质量目标
C:质量手册
D:程序文件
B.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
C.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
D.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A.临时
B.预先
C.有偿
D.无偿
B:边界点位置说明应描述边界点的名称、位置、与边界线的关系等内容
C: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以明确描述边界实地走向为原则
D:边界协议书附图是以文本形式描述边界线走向和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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