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有关2020年河南焦作测绘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4-25


各位小伙伴快看过来呀! 2020年河南焦作测绘师报考条件已经发出通知,你都知道吗?还不知道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

2020年河南焦作注册测绘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2020年河南注册测绘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如下:

根据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9年河南省注册测绘师报考条件是: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一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12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考试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91231日。

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全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免一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两个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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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测绘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根据测绘内业生产安全管理规定,面积大于( )的作业场所,其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

A. 60m2
B. 80m2
C. 100m2
D. 120m
答案:C
解析:

测量水深可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

A:测深杆
B:机载激光测深系统
C:旁侧声纳
D:多波束测深系统
E:磁力仪
答案:A,B,D
解析:
海洋测深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测深杆、测深锤(水铊)、回声测深仪、多波束测深系统、机载激光测深等。

测绘单位应向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无偿提供检验样品,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产品质量按()处理。

A:合格
B:“批合格”
C:不合格
D:“批不合格”
答案:D
解析: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测绘单位必须接受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监督检查的需要,向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无偿提供检验样品,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产品质量按“批不合格”处理。经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被判“批不合格”持有异议的,测绘单位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某测绘单位受某公司的委托,承接其花园小区的房产测绘工程,小区共有建筑27幢,建筑总面积约100 000 m2,其中包括1幢多功能综合楼、26幢住宅楼。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房地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房产分户。


问题


(1)简述建筑外围测量的要求。


(2)简述房屋面积测算的工作内容。


(3)简述多功能综合楼的面积分摊计算方法。



答案:
解析:

(1)建筑外围测量要求如下:


①建筑外围测量需测出各层范围线和各层上空范围线;


②建筑首层外围必须完整,不能因为建筑具有对称性或由相同单元拼接组合而成而省略:


③不得将外形不同的楼层数据记录在同一楼层草图中;


④如果楼座外部尺寸无变化,地上部分只需测量首层外部尺寸;


⑤如果楼座外部尺寸有变化,应在相应层测量退层或悬挑尺寸,并注明“其他尺寸同某层”;


⑥地下部分的外部尺寸可通过内部尺寸加设计外墙厚度的方法获得;


⑦现场无法实测的数据(如无孔洞的墙厚),可抄录设计数据并注明数据来源;


⑧对于屋顶为坡面且有不够2. 20 m的部位,现场找出2.20 m线的位置,并测量其与相邻墙面的相对关系;


⑨对于层高不足2. 20 m的部分,应记录净空尺寸;


⑩对于空间、顶层附属用房要测量其相对位置。


(2)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参见4.2考点4)。


①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 20 m以上(含2.20 m)的永久性建筑。


②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③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④房屋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便用的建筑面积。


(3)(参见4.2考点5)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公式为



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m2);∑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 m2)。


采取由上而下的分摊模式:第一步,将整幢的共有共用面积,分摊到各功能区;第二步, 各功能区再把摊得的整幢的共有共用面积和各功能区自身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加在一起, 分摊到功能区的各层;第三步,各层再把摊得的功能区的共有共用面积和各层自身的共用共有建筑面积加在一起,分摊到各层的各套。有的情况下,可免去层这一级的分摊,直接分摊 到各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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