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2021-10-27)

发布时间:2021-10-27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多选题】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发包人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C.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D.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订立的采购合同

E.施工企业与发包人订立的重大误解合同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B、D、E均属于可撤销合同。

2、下列情况属于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的是()。【多选题】

A.逾期送达标书

B.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

C.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D.投标文件未经投标负责人签字,也未经投标人盖章

E.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单选题】

A.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B.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C.终身不予注册

D.经安全考核合格可以重新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合同法》规定,要约生效条件为()。【单选题】

A.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B.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共同在要约文件上签字

C.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

D.要约以任何形式到达受要约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故选D。

5、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利息应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以下( )作为计付时间。【多选题】

A.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之日

B.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建设工程没有交付、工程价款没有结算的,以当事人起诉之日

D.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的,以约定竣工之日

E.建设工程没有质量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故选ABC。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施工采用底模联合振动时,应将两侧模板上下振动器位置交错排列。模板应设置()。

A.正拱及预留压缩量
B.反拱及预留压缩量
C.正拱及预留伸长量
D.反拱及预留伸长量
答案:B
解析:

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特征
B.知识产权一经确认,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
C.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D.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
E.知识产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答案:A,C,D,E
解析:
B选项错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国法律所能及的区域内。

关于会计主体假设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
B、会计主体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
C、一个企业集团由若干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D、会计主体与企业法人主体是完全对应的关系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93 / 2019版教材P91
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厂、分公司、门市部等),也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甚至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非营利组织。所以会计主体与企业法人主体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

(2019年真题)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支付违约金是一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B.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C.违约支付违约金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D.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
E.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答案:A,B,C,E
解析:
P152
《民法总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 )排除妨碍;( 3 )消除危险;(4 )返还财产;( 5 )恢复原状;( 6 )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 8 )赔偿损失;( 9 )支付违约金;( 10)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 )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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