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章节练习(2021-03-08)

发布时间:2021-03-08


2021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属于压缩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的管理措施有()。【多选题】

A.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

B.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

C.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D.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

E.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压缩关键工作持续时间和调整关键工作逻辑关系的管理措施:(1)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2)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多班制或加班);(3)增加关键工作的资源投入(劳力、设备等);(4)采用信息技术进行计划调整;(5)实施强有力的调度,进行工程分包;(6)消除窝工和多余的间歇;(7)控制相关工作的风险;(8)用精神激励的方法以提高施工效率。

2、公路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包括()。【多选题】

A.各种有关水文、地质、气象和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B.工程设计图纸

C.周边的运输条件和施工便道

D.各类定额数据

E.劳动力、材料、机械供应情况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公路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1)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里程碑事件或阶段目标;(2)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图纸;(3)施工总体部署和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4)各种有关水文、地质、气象和其他技术经济资料;(5)各类定额数据;(6)劳动力、材料、机械供应情况。

3、对于钢筋混凝土立柱局部出现的麻面现象,一般应进行( )。【单选题】

A.装饰

B.整修

C.返工

D.综合处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工程质量缺陷的处埋方法。其方法主要包括整修、返工和综合处理。缺陷的整修,主要是针对局部性的、轻微的且不会给整体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的缺陷,如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局部蜂窝、麻面等现象。而是否返工,应视缺陷经过补救后能否达到规范标准而定,对于补救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程必须返工。故本题答案为B项。

4、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有()。【多选题】

A.按月结算

B.按工程量结算

C.竣工后一次结算

D.目标结算方式

E.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主要有: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5、资源需求计划主要包括()。【多选题】

A.劳动力需求计划

B.材料需求计划

C.施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D.资金需求计划

E.“香蕉”曲线计划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已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各项资源需求及进场计划,主要有:(1)劳动力需求计划;(2)材料需求计划;(3)施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4)资金需求计划。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梁的跨度为8m,针对其跨中起拱高度,下列各项中满足相关规范的有( )。

A.2mm
B.5mm
C.10mm
D.15mm
E. 20mm
答案:C,D,E
解析:
2020版教材P62
(4) 对跨度大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模板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跨度为8m,即起拱高度在8~24mm范围内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代理机构实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并签订了《委托合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义务主要体现在( )。


A.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B.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应向其支付报酬

C.及时提交完成委托事务报告

D.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E.受托人处理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可赔偿损失
答案:A,B,E
解析:
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委托人,其主要义务是支付费用、支付报酬和赔偿损失。即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A、B、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4037。

土方路堤施工中,对于( )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下层。

A.潮湿
B.透水性好
C.冻融敏感性小
D.强度较小
答案:D
解析:
2019版教材P7页
对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2019年)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 前( )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A.12 小时
B.36 小时
C.24 小时
D.48 小时
答案:C
解析: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 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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