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备考时间如何分配?这里给你支招!

发布时间:2019-07-05


很多小伙伴在备考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个问题:不知道如何分配自己的备考时间。原本备考的时间肯定是相对紧迫的,而知识点也是比较繁多,不可能将时间平均分配到每一个章节每个知识点上,这样时间不够用也不科学。那么在备考监理工程师的过程当中应当如何分配自己的时间呢?小编给大家一些建议。

1)三控和案例

对于案例中的计算三控占据了大片江山,三控和案例虽然都是难度比较大的科目,但是在一起学习可以相互促进,花费的时间要少于单独学习两门的时间。当然,这个组合只适合毅力比较强,悟性比较高和精力比较旺盛的有监理基础的考生。

2)合同和三控

合同和三控的联系就不是很紧密了,合同中主要讲解的是工程招标和合同履行管理两大部分,而三控中主要讲解的是建设工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虽然这两个科目的联系不是很紧密,但是这两个科目都是案例的基础,其中有很多基础知识在案例中经常用到,需要考生将其中的知识点牢牢把握。

3)法规和案例

法规和案例的联系是最为紧密的,甚至是所有科目中联系最为紧密的两个科目,案例中有法规中的理论内容,比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内容和主要方式、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和投标,所以法规的学习有利于促进案例的学习,建设工程教育网校教学专家分析考生报考这两门是比较合适的。

4)合同和法规

合同是针对法规中的工程招标和合同履行管理两大部分进行的深入讲解,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不同类型合同的管理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不过两个科目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相对于另外两个科目都比较简单。两者搭配多少有点儿给考生建立自信的味道,有人说“如果报这两门你都通过不了,那似乎不用考监理工程师了”,这话似乎有些极端,但也颇有道理,虽说监理工程师每个科目都很难,但业内一直都认为合同和法规是其中较为简单的。

5)其他组合

报考不仅要从考试科目难度上来考虑,也要从个人的知识储备和学习风格上来考虑。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每个科目的难度虽然在业内有所定论(三控和案例的难度最大,合同和法规次之),但也不尽然,有的理工科考生就对三控感兴趣,有的考生就是能理解案例中的各种计算,学习案例不在话下,报考时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理性选择。这是一个自我认知和借助外界力量来做决定的过程,一旦选定,早作准备,切不可好大喜功,最后全军覆没。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的一些建议,最重要的还是小伙伴们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但是无论如何都是记住一点:一定不能平均分配时间。希望小伙伴们能认真备考2020年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相信大家一定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时,应考虑的因素是(  )。


A.各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技术力量

B.施工顺序与主要生产系统投产次序不相关

C.尽量提前建设可供施工使用的永久性工程

D.各单位工程尽可能同时开工和完工
答案:C
解析:
考点: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有:①同一时期施工的项目不宜过多,以避免人力、物力过于分散;②尽量做到均衡施工,以便劳动力、施工机械和主要材料的供应在整个工期范围内达到均衡;③尽量提前建设可供工程施工使用的永久性工程,以节省临时工程费用;④急需和关键的工程先施工,以保证工程项目如期交工。对于某些技术复杂、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困难较多的工程,亦应安排提前施工,以利于整个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⑤施工顺序必须与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生产的先后次序相吻合。同时还要安排好配套工程的施工时间,以保证建成的工程能迅速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⑥应注意季节对施工顺序的影响,使施工季节不导致工期拖延,不影响工程质量;⑦安排一部分附属工程或零星项目作为后备项目,用以调整主要项目的施工进度;⑧注意主要工种和主要施工机械能连续施工。因此,根据第③点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017年)根据《合同法》,导致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 )。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B.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ACD是无效合同的情形。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问题: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监理员签发《监理通知单》 ;
正确做法:监理员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
(2)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将编制的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正确做法:分包单位将其编制的处理方案报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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