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区必了解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7


每年报考注册会计考试的人数在逐年递增,那2021年的报名要求有哪些呢?目前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已公布,各位西藏地区的考生们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3-5日清明节法定节假日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机构(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咨询办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1年8月6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7月26日—8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 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报考考点、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8月9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1年 8月27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1年 8月28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1年 8月29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非常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1年8月9—2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1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中注协官网“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咨询各省级注协。

(七)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请广大考生根据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

各省级注协根据本简章,可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以上就是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全部内容,相信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后,对注会考试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知道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讯,可以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证实某月份杰德曼公司关于销售收入的“存在或发生”认定或“完整性”认定,下列程序中的( )是最有效的。

A.汇总当月销售收入明细账的金额,与当月开出销售发票的金额相比较

B.汇总当月销售收入明细账的笔数,与当月开出销售发票的张数相比较

C.汇总当月销售发票的金额,与当月所开发运凭证及商品价目表相核对

D.汇总当月销售发票的销售商品数量,与当月开出的发运单数量相比较

正确答案:B
AC属于估价或分摊的证据。对于D,不外乎两种情况,若前者大于后者,仅能说明销售收入有多计的可能性,若后者大于前者,仅能说明销售收入有少计的可能性,因为这两种情况均未直接涉及销售收入明细账。  

(2017年)2×16年9月末,甲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拟将持有的一项闲置管理用设备对外出售。该设备为甲公司于2×14年7月购入,原价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至董事会决议出售时已计提折旧1 3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10月3日与独立第三方签订出售协议,拟将该设备以4 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独立第三方,预计出售过程中将发生的处置费用为100万元。至2×16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售尚未完成,但甲公司预计将于2×17年第一季度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因设备对其财务报表影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2×16年末因持有该设备应计提650万元减值准备
B.该设备在2×16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以4000万元的金额列报为流动资产
C.甲公司2×16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因该交易应确认4100万元应收款
D.甲公司2×16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因该交易应确认营业外收入650万元
答案:A,B
解析:
企业应将该设备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4 100-100=4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 650万元(6 000-1 350)大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4 000万元,因此,应该在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计提减值准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4 650-4 000=650(万元)。因此应该在“持有待售资产”项目中列示4 000万元。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执行审计工作时,A注册会计师对计划审计工作有以下考虑:
(1)确定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应当是具体审计计划的核心。
(2)计划风险评估程序和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当同时进行,然后再实施相应的风险评估程序和进一步审计程序。
(3)完整、详细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计划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但不应包括抽取的样本量。
(4)在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中,应当在将所有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作出计划后,再实施相应的进一步审计程序,而不能先做计划的先实施程序,后做计划的后实施程序。
(5)在审计计划阶段,还需要针对特定项目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例如针对舞弊、持续经营和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等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
(6)如果在审计工作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了重大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但不必说明修改原因。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考虑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
(2)不恰当。计划风险评估程序通常在审计开始阶段进行,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则需要依据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进行。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先制定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后,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3)不恰当。完整、详细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计划包括抽取的样本量等。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可以统筹安排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先后顺序,如果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已经做出计划,则可以安排先行开展工作,与此同时再制定其他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5)恰当。
(6)不恰当。如果在审计工作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了重大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和理由。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与函证相关的事项如下:
  (1)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款余额较小,A注册会计师据此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且余额较小,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2)A注册会计师在收到银行询证函回函之后,注意到回函未加盖银行印章。经询问,函证期间银行印章恰好损坏,故没有加盖。银行人员解释到询证函上加盖有负责回函人员的个人签章,其可靠性不受影响,A注册会计师认可了回函结果。
  (3)针对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大额应收账款,A注册会计师打算不再执行函证程序。
  (4)审计项目组收到的一份客户询证函回函中标注“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回函有效,该标注并不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5)审计项目组收到一份客户询证函系从私人电子信箱发送的回函,经查证,系从甲公司财务部发出的,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回函不具有可靠性,实施了替代程序,结果满意。
  (6)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水平,在期中审计时对截至2018年10月末的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期末审计时针对剩余期间的销售和收款交易实施了控制测试,结果满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是否与乙银行存在借款或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
  (2)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未对询证函保持控制,银行询证函仅有个人签章,没有加盖银行的印章,应视为无效的询证函。
  (3)不恰当。不能因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就不再执行函证程序。
  (4)恰当。
  (5)不恰当。该回函存在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查明原因,而非直接实施替代程序。
  (6)不恰当。针对剩余期间仅实施控制测试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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