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免试条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14


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二公司拟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它们在获准向社会募股后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

A.其认股书上记载:认股人一旦认购股份就不得撤回

B.与某银行签订承销股份和代收股款协议,由该银行代售股份和代收股款

C.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在创立大会上共同制定

D.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股款募足后将在6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正确答案:ABCD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甲公司是一家煤矿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为每吨10元,假定每月原煤产量为70 000吨,20×9年7月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用于改造和完善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2 0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0 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 000元。
7月28日安装完成。20×9年7月30日,甲公司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150 000元,假定20×9年6月30日,甲公司“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余额为50 000 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编制甲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

答案:
解析: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          700 000(70 000×10)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700 000
(2)购置安全防护设备
借:在建工程——××设备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20 000
借:在建工程——××设备           3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0 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00 000
借:固定资产——××设备          2 300 000
 贷:在建工程——××设备          2 300 000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2 300 000(全额计提)
 贷:累计折旧                2 300 000
(3)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下列与外币有关的借款费用的处理中,错误的有( )。

A.外币借款不需要区分一般借款与专门借款
B.外币借款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利息汇兑差额一律资本化
C.资本化期间内尚未支付的外币借款利息的汇兑差额一律费用化
D.资本化期间内外币借款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利息的汇兑差额均一律费用化
答案:A,B,C,D
解析:
外币借款需要区分一般借款与专门借款,选项A错误;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包含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利息),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选项B、C和D错误。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将来自己的父亲去世,就将自己父亲居住的小屋卖给李某。该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而王某父亲的死亡是确定的事实,所以本题不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而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并且属于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即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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