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费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0-01-18
大家考CPA考试都有不同的目的,有的是为了获得知识,有的是为了高薪,也有部分小伙伴考取注册会计师是为了职位的晋升。因为注会行业的岗位晋升可以说是非常困难,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还需要有含金量较高的会计职称资格证书,因此CPA证书对这部分小伙伴来说就尤为重要。准备考CPA,那么你知道2020年的报名费是多少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介绍。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经公布,为2020年4月1-3日、7月30日,但注会报名简章尚未公布,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大家可以对比2019年各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用:
2019年注册会计师各地区报名费用 |
|
地区 |
报名费用 |
广东 |
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元,综合阶段的“试卷一”和“试卷二”分别按一科收费。 |
西藏 |
专业阶段每科160元。综合阶段按一科收 |
甘肃 |
专业阶段报名费90元/科次;综合阶段报名费180元(含综合试卷一和试卷二两科考试收费) |
江西 |
专业阶段每科60元,综合阶段120 |
贵州 |
每科收取报名费90元 |
重庆 |
每科60元人民币 |
黑龙江 |
考试费49元/科,考务费10元/科(上交财政部考办),考生报名时一并收取。 |
专业阶段考试:59元/科;综合阶段考试:118元 |
|
海南 |
每人每科90元(综合阶段考试按2科收费)。 |
宁夏 |
每科75元 |
吉林 |
每人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分别各按一科收费。 |
河北 |
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 |
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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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科;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60元/科、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60元/科。 |
辽宁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为75元/科,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为150元 |
湖南 |
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报名费70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64元。 |
青海 |
报名费62元/科 |
内蒙古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95元/科;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95元/科、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95元/科 |
湖北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80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
浙江 |
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92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166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两场考试按2个科目收取)。 |
福建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
山西 |
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阶段考试费每人每科80元,综合阶段考试费每人150元。 |
北京 |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试卷一、试卷二)120元。 |
云南 |
专业阶段考试每科 100 元人民币,综合阶段考试 200 元人民币(试卷一、试卷二各 100 元)。 |
安徽 |
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和支付机考公司的机考服务费) |
广西 |
专业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90元,综合阶段考试每人每科次180元(试卷一、试卷二)。 |
山东 |
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75元(综合阶段考试按两科计 |
四川 |
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收取报名费65元,综合阶段考试收取报名费130元 |
陕西 |
报名费为每人每科60元 |
江苏 |
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 |
新疆 |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 |
河南 |
每人每科次82元 |
(1)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科1000元港币,综合阶段考试2000元港币。
(2)欧洲考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150欧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300欧元。报名人员可下载交费确认表作为已交费依据,中注协不另外提供发票。
为了自己以后的未来,现在请大家加油吧,抓住每次提升自我的计划,你的人生会变得越来越精彩。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发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A.正确
B.错误
解析:(1)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2011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11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属于要约。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q-,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B.不存在规模经济或难以达到经济规模
C.客户大多是首次购买者
D.战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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