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网站,不允许你错过!

发布时间:2020-04-07


时间转瞬即逝,转眼我们就来到了2020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问各位四川考生们几个问题,你们知道今年的注会报名时间吗?知道报名入口吗?满足报名条件吗?如果你不了解详情,请赶紧来看看!

一、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各位报名人员应当在 2020年的41-30日,点击进入考试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上面的相关信息。 

二、2020年注册会计师报名入口。

桌面端报名入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移动端报名入口有以下两个:

 1、扫描中注协网报系统的二维码,进入移动端网上报名入口;

 2、中注协微信号报名——中注协的微信公众号:CICPAWX,微信名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注了中注协微信号之后,进入账号的主页,选择下方导航栏中的公众服务,选择CPA考试网上报名即可。

温馨提示:

报名倒计时期间是报名CPA考试的高峰期,报名网站可能会出现一些“网站崩溃”的现象,因此请各位四川考生尽量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而且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有学历认证、照片审核等流程,很可能一天之内无法完成报名流程,况且注会是没有补报名的,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拖到最后一天才报名! 

三、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阶段考试: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综合阶段考试: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已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到5年者;

2.之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为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好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要说的内容就这么多了,如果各位四川考生们还有什么不够清楚的,或者是有什么想要知道的,请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留言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到后会第一时间给你答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10月1日某公司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成交价格为20万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40%,从起运地至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2.4万元人民币,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从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的运费0.6万元。海关于2019年10月5日填发税款缴款书,该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缴纳税款。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批高档化妆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2.4万元
B.该公司应按照11天缴纳进口环节税款的滞纳金
C.该公司应缴纳关税9.2万元
D.该公司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为19.35万元
答案:D
解析:
选项A:关税完税价格=20+2.4+(20+2.4)×3‰=22.47(万元);选项B: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该公司滞纳进口环节税款的天数为12天;选项C:应缴纳关税=22.47×40%=8.99(万元);选项D:应缴纳的消费税=(22.47+8.99)/(1-15%)×15%=5.55(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22.47+8.99)/(1-15%)×13%=4.81(万元),进口环节税金合计=8.99+5.55+4.81=19.35(万元)。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B.汇票
C.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答案:C
解析:
(1)选项A: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B: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选项D: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8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从2×19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18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150万元,其中:
因上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万元,因未弥补的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0万元。
甲公司2×18年实现会计利润6000万元,在申报2×1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5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股权并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甲公司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2000万元。
2×1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甲公司拟长期持有对乙公司的投资。
(2)甲公司2×18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部分为800万元,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为1200万元。
该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于2×18年10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预计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
形成资产的,未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175%予以税前扣除。
该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及净残值的税法规定与会计相同。
(3)2×18年12月30日,甲公司以增发市场价值为2000万元的本公司普通股为对价购入丙公司100%的净资产进行吸收合并,交易前甲公司与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且丙公司原股东选择进行免税处理。
购买日丙公司各项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及计税基础分别为1700万元和1500万元(系一项无形资产所致)。
(4)2×18年12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W产品100万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W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根据历史经验估计,W产品的退货率为10%,在不确定性消除时,90%已确认的累计收入金额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
至2×18年12月31日,上述已销售产品尚未发生退回,W产品的预计退货率未发生改变。
(5)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
该写字楼系2×15年12月30日购入,取得时成本为8000万元,会计和税法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6)2×18年度,甲公司按工资薪金总额实际发放职工薪酬25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
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资料(2),分别确定各交易或事项截至2×18年12月31日所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并说明是否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及其理由。
(2)根据资料(3),说明对甲公司吸收合并的所得税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计算甲公司2×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
(4)计算甲公司2×18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5)编制甲公司2×18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1)
事项(1):
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500+(2000 × 30%-500)+900×30%+100×30%=900(万元),
其计税基础为500万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理由:在甲公司拟长期持有该投资的情况下,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将通过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方式消除,在两者适用所得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有关利润在分回甲公司时是免税的,不产生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
事项(2):
该项无形资产2×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1200-1200/5×3/12=1140(万元),
计税基础=1140×175%=1995(万元),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55万元,但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由:该差异产生于自行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
会计准则规定,有关暂时性差异在产生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亦非产生于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不应确认相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相应地,因初始确认差异所带来的后续影响亦不应予以确认。
(2)
事项(3),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取得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按公允价值入账)为1700万元,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同时影响商誉;
考虑递延所得税后的商誉账面价值=2000-(1700-200×25%)=350(万元),计税基础为0,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
①事项(4),2×18年年末,“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的账面价值=1000×10%=100(万元),
计税基础=100-100=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
“应收退货成本”的账面价值=800×10%=80(万元),计税基础为0,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80万元。
②事项(5),2×18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8000万元,
计税基础=8000-8000/20×3=680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8000-6800=1200(万元)。
③事项(6),本期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税法规定允许按工资总额8%扣除的金额=2500× 8%=200(万元)。
以前年度超标的职工教育经费=30/15%=200(万元),2×18年可将其转回100万元。
④2×1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150/15%-转回因超标的职工教育经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转回因以前年度亏损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15%+“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25%=50(万元),
2×18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0万元,2×1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贷方)=150-50=100(万元)。
⑤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贷方)=“应收退货成本”80× 25%+投资性房地产1200×25%+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形成50=20+300+50=370(万元)。
(4)甲公司2×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30%-500)+900×30%]事项(1)-(800×75%+1200/5×3/12×75%)(事项2)+(100-80)(事项4)-100(事项6)-120/15%(弥补亏损)=4105(万元),
应交所得税=4105×15%=615.75(万元)。
(5)
借:所得税费用 735.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15.75
借:其他综合收益 3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
借:商誉 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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