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2021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圆满结束了,最近很多北京地区小伙伴都在关注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是多久,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考试报名公告。

各位考生: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北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一)上传照片

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二)资格审核

1.国内学历

首次报名人员(包含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2000年以前毕业及军校毕业学历的考生建议先到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国外学历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北京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持非居民身份证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二、关于在北京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考虑到北京考区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的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紧张,为优化考区有关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北京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第一场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1日,具体安排由财政部考办另行公告。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区设置

北京地区考区设置原则上以天安门为中心点,划分成东南区、西南区、东北区和西北区四个考区,但不作为编排考场的最终依据。

四、收费

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试卷一、试卷二)120元。

五、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办理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提前电话联系北京注协考试部预约办理(预约电话88221082)。办理时需携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附件)(一式三份),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免试资格审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六、考试报名费发票的开具

报名人员如需领取发票,请持《交费确认表》于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期间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

七、报名联系方式

北京注协考试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北京考办咨询电话:68980880、88221082

北京考办邮箱:ksb@bicpa.org.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以上就是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正在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明年都能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是义务主体或称为权利客体。(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权利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既包括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也包括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等;权利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公司治理框架应确保对公司所有重大事件有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至少包括(  )。

A.公司主要的股票所有权及相关的投票权
B.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行政人员的薪酬政策
C.与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要问题
D.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政策
答案:A,B,C,D
解析:
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至少包括:(1)公司的财务和业绩状况;(2)公司经营目标;(3)公司主要的股票所有权及相关的投票权;(4)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行政人员的薪酬政策;董事会成员的其他信息,包括他们的资格、选择过程、就任其他公司董事职务情况、是否被董事会认定是独立董事等;(5)关联方交易;(6)可预期的重大风险因素;(7)与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要问题;(8)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政策,尤其是其执行所依据的任何公司治理规则或政策及程序的内容。

下列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有( )。

A.车船实际发生营运业务的当月
B.车船购置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
C.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
D.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行驶证书记载日期的次月
答案:B,C
解析: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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