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上海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
发布时间:2020-01-07
最近大家都很好奇上海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今天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大家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一般在每年12月份左右公布。具体可以参考2019年,详情如下。
2019届注册会计师考生可以在官网公布成绩之后,进入注会查分网站,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就可查询本次注会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成绩查询入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注意:注会查分当天可能出现入口拥挤、查不到本次成绩、登录不上等问题,大家可以错峰查询。
成绩查询步骤:
第一步:登录中注协官方网站,点击右侧的注会成绩查询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第二步:点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第三步:输入相关的信息就可以查询到成绩。
成绩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注会成绩合格标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每科考试都实行百分制,60分是成绩合格分数线。
注会成绩复核时间: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以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注会成绩有效期: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之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简而言之,大家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注会专业阶段6门考试科目。按照规定,这5年并不是间断式的5年,而是滚动式的5年。例如,2019年报考了注会,2020年没有报考,这就算是两年了,而不是一年。
注会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作为一名会计,考再多证书也没有一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有用,如果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小伙伴,就赶紧去考一个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按单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时结转。2006年末该公司有库存A产品的账面成本为500万元,其中有60%是订有销售合同的,合同价合计金额为35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35万元。未订有合同的部分预计销售价格为21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30万元。2007年度,由于该公司产品结构调整,不再生产A产品。当年售出A产品情况:订有销售合同的部分全部售出,无销售合同的部分售出10%。至2007年年末,剩余A产品的预计销售价格为150万元,预计销售税费30万元,则2007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A.60
B.42
C.40
D.20
2006年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为350-35=315(万元),成本=500×60%=300(万元),未减值;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为210-30=180(万元),成本200万元,减值20万元。2007年剩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50-30=120(万元),成本200×90%=180(万元),减值60万元,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60+20×10%-20=42(万元)。
B.加强分销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缓解国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压力
C.频繁地调整产品和服务,以适应客户特别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需求
D.重新定义自己的核心业务,避开与跨国公司的直接竞争
【考点“防御者”】
境内居民企业甲持有境外A国企业乙50%股权;
境外A国企业乙持有境外B国企业丙30%股权;
问题1:居民企业可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额范围。
问题2:判断企业丙分给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问题3: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问题4: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问题5: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问题6:计算企业甲取得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限额。
2.企业丙不能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因为企业甲对于企业丙的持股比例为15%(50%×30%),未达到20%的要求。
3.企业乙可以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因为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持股比例为50%,达到了20%的要求。当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
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
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款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4.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180+12+0)×404÷808=96万元。
解释:实际缴纳的税款180万元;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丙不能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
企业乙的税后利润为:1000-180-12=808万元;
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持股比例为50%,故分得404万元;
5.企业甲应纳税总额=(2400+404+96)×25%=(2400+500)×25%=725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万元。
6.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136.4万元;136.4>125,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B.固定利率公司债券
C.可转换债券
D.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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