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考区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云南考生注意,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官方公告已发布,并且也上传了考试安全承诺书。参加今年云南省注会考试的考生们,一定要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提前备好相关资料哦。
各位考生:
2021年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8月27日起相继开考。目前,云南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确保2021年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防疫要求
1.凡参加考试考生请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2.考试当天需提供考生本人首场考试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尽量选择在考试当地进行),确保您入场前手机显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体温正常(<37.3℃)。
3.考前21天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仍有中高风险区域行动轨迹的考生,请主动申请取消当年考试。省内25个边境县(市)考生按照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管严控。
4.除特殊情况外,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完成至少1剂的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提前下载、填报考生健康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后提交(详见附件,每场考试提交一张)。
5.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目前,国内疫情起伏不定,请近期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妥善保存出行票据,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需再次提醒考生注意:由于现阶段疫情还有很大程度不确定性,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实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当地相关网站和信息,遵从所报考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保持手机畅通,请各位考生给予配合与理解!
二、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1.请在考试正式开始前打印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地点,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以免错过考试。考生须注意以下准考证的打印时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专业阶段打印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24日(上午8:00—下午8:00),综合阶段打印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4日(上午8:00—下午8:00),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8月24日至9月6日,考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各位考生须在9月3日前登录打印准考证网址,查看参加考试的批次、时间、地点,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打印准考证时应注意同时打印考试协议,承诺已知道告知事项和要求,并签字确认。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网站http://www.cas.org.cn/,以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通知为准。
2.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点),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口罩等必要用品,并按防疫要求有序进入考场。
3.为维护考场秩序,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提前规划好路线和合理安排时间,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自觉遵守考场规定
1.考生入场后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认真阅读各项考试规则和规定。由于考试前需通过手机对相关健康码进行查验,查验后请一定要将手机关机放到考场指定位置,不要出现违规携带手机等设备进入考位的行为。考试时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试结束后,请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点周边逗留。
3.考试日渐临近,请一定不要相信虚假宣传和谣言,注意甄别,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若在考试期间有任何需要我们帮助的,可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日及考试值班日拨打):
省会计考办:0871-63957215
昆明市:0871-64108603、64103330
昭通市:0870-2158811
曲靖市:0874-3115979
玉溪市:0877-2025007、2022949
保山市:0875-2216442
楚雄州:0878-3122848、3123668
红河州:0873-3743541、3732526
文山州:0876-2185123
普洱市:0879-2165936
西双版纳州:0691-2122459
大理州:0872-2316229
德宏州:0692-2121334
丽江市:0888-5161476
怒江州:0886-3623090
迪庆州:0887-8222038
临沧市:0883-2147832、2147833
祝考试顺利并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
以上就是云南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防疫相关事项,目前各地区都发布了防疫要求,大家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相关资讯的!
原文链接: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29514920227711479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随着影响或有事项结果的因素发生变化,或有事项最终会转化为确定事项
B.或有事项的计量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和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C.在进行或有资产披露时,企业不能让会计信息使用者误以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
D.如果企业因多项或有事项发生确认的预计负债,那么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只通过“预计负债”科目进行反映
E.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时,不可以向被担保义务提出额外追偿的要求
管理用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管理用利润表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要求】
(1)计算2015年和2014年的权益净利率差额,并用差额分析法分别分析营业净利率、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各因素的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时点指标用期末数,下同)
(2)分别计算2014年和2015年的净经营资产净利率、税后利息率、经营差异率、净财务杠杆和杠杆贡献率。
(3)用差额分析法依次分析经营差异率、净财务杠杆的变动对杠杆贡献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4)用连环替代法依次分析净经营资产净利率、税后利息率、净财务杠杆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2014年:
营业净利率=207/3000×100%=6.9%
资产周转率=3000/(2800+250)=0.98
权益乘数=(2800+250)/1300=2.35
权益净利率=6.9%×0.98×2.35=15.89%
2015年:
营业净利率=350/4000×100%=8.75%
资产周转率=4000/(3500+300)=1.05
权益乘数=(3500+300)/1500=2.53
权益净利率=8.75%×1.05×2.53=23.24%
权益净利率差额=23.24%-15.89%=7.35%
权益净利率=营业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2014年权益净利率=6.9%×0.98×2.35=15.89%
2015年权益净利率=8.75%×1.05×2.53=23.24%
营业净利率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影响
=(8.75%-6.9%)×0.98×2.35=4.26%
资产周转率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影响
=8.75%×(1.05-0.98)×2.35=1.44%
权益乘数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影响
=8.75%×1.05×(2.53-2.35)=1.65%
(2)分别计算2014年和2015年的净经营资产净利率、税后利息率、经营差异率、净财务杠杆和杠杆贡献率。
(3)用差额分析法依次分析经营差异率、净财务杠杆的变动对杠杆贡献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经营差异率变动对杠杆贡献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9.723%-4.878%)×0.692=3.35%
净财务杠杆的变动对杠杆贡献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9.723%×(0.8-0.692)=1.05%
(4)用连环替代法依次分析净经营资产净利率、税后利息率、净财务杠杆变动对权益净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权益净利率
=净经营资产净利率+(净经营资产净利率-税后利息率)×净财务杠杆
2014年权益净利率:12.545%+(12.545%-7.667%)×0.692=15.921%(1)
第一次替代:15.556%+(15.556%-7.667%)×0.692=21.015%(2)
(2)-(1)净经营资产净利率变动对权益净利率的影响
=21.015%-15.921%=5.09%
第二次替代15.556%+(15.556%-5.833%)×0.692=22.284%(3)
(3)-(2)税后利息率变动对权益净利率的影响
=22.284%-21.015%=1.27%
第三次替代:15.556%+(15.556%-5.833%)×0.8=23.334%(4)
(4)-(3)净财务杠杆变动对权益净利率的影响
=23.334%-22.284%=1.05%
2003年5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美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300万美元。甲企业与乙公司分别按照40%和60%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向丙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由丙公司向境外借款解决。
(3)丙公司与原有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留用职工由改组后的丙公司与其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从甲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后,丙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企业所有。在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甲企业20%、乙公司8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后,甲企业与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要求: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改组方案中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改组的,外国投资者一般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价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一年内付清。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范围之内,可以向境外借款。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应该从国有产权持有人转让国有产权收益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合营,合资各方只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方投资者不得提前回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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