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考试答题技巧以及备考做题好习惯!

发布时间:2020-08-15


2020年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如火如荼进行中,考生在备考时,大多数考生都会采取做题的方式来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可行的,但平时在做题训练中需要养成哪些答题好习惯呢?有什么更好的答题技巧呢?下面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师考试备考答题好习惯:

一、做题之前

考生在平时开始做练习题之前,一定要养成认真审题的好习惯,在平时刷题过程中,首先应该先看题干再看题目,作答后,再去看题目的答案以及答案解析,尤其是对于客观选择题,考生一定要看清楚答案再去作答,而不要为了速度而忽视了答题的质量。

二、做题过程

1、提高答题速度

大家都知道,税务师考试时间非常有限(2020年11月7日,9:00—11:30税法(I),13:00—15:30税法(II),16:30—19:00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0年11月8日,9:00—11:30财务与会计,14:00—16:30涉税服务实务),而且税务师各科目都有一定难度,考生往往在难题上消耗太多时间而导致一部分的题目没完成的情况,所以考生在平时做题时,可以提高自己的答题速度,但提高答题速度的同时也要审清题意。

2、切勿边做题边对答案

在做题过程中,很多考生都会边做题边对答案这样的坏习惯,这种做题方法不可取,也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好处,平时在做题时,一定要纠正这样的做题习惯,最好是先完成所有的习题练习,然后再去查看答案,查看答案解析时,一定要做到多思考、多总结,最好能够做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三、做题后

考生做题的目的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了解自身的薄弱环节,而不是只在乎习题数量,一味的刷题。考生应定期去回顾题,了解做错的原因,重点再去复习该部分知识点,把知识短板补齐,这样会对考试带来极大帮助。

税务师考试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单选题有A、B、C、D四个选项,建议考生每道题的答题时间控制在1分钟左右,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在单选题上,随便选上一个也有25%的正确率,所以考生在遇到不会的题目时一定不要空着,实在不会就凭感觉选一个。

多项选择题:多选题的正确答案有2-4个,每选对一个选项得0.5分,全部选对得2分。多选、错选,不选一律不得分。所以考生在做多选题时,一定要谨慎,可以采用排除法来做多选题,先勾选确定的选项,剩余的选项再逐个判断。

简答题:税务师考试中,只有《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有简答题,这是税务师考试中唯一有主观题的科目。要求考生明确答题思路,逻辑清晰,卷面干净,使阅卷老师一看就一目了然。

综合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阅读量大,题目较多,导致做题时间缩短。考生可以选择先读题再读材料的解题方式,带着问题读题,目的性更明确,有利于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取对解题有用的信息。

以上就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答题技巧和做题需要养成的好习惯!考生在平时做题时要着重答题速度以及提高题目准确率,保证会做的题目不丢分,现阶段一定要认真备考,争取今年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符合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C.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D.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E.蔬菜批发零售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答案:A,C,E
解析:
选项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选项D: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下列各项股利分配政策中,有利于企业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综合资本成本降至最低的是(  )。(第4章)

A.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B.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政策
D.剩余股利政策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股利分配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留存收益优先满足再投资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所以本题选项D正确。参考教材P70。

(2018年)甲公司为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1992年11月经乙市工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甲公司自开始经营以来内部管理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长年亏损,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100%。甲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7人,至今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截止2018年4月,甲公司尚欠王某3000万元、张某和周某各2000万元无法偿还。王某遂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王某对被申请人甲公司享有债权,事实清楚。现有证据显示,甲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法院遂裁定受理王某提出的破产申请,并于2018年5月8日向甲公司送达了通知书、破产申请等材料。甲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向该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明确表示同意进行破产清算。该法院指定丁律师事务所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经破产管理人核实:甲公司对戊公司有1000万到期债权尚未要求戊公司偿还,李某持有甲公司汽车一辆。
此外,甲公司债权人周某于2018年3月1日向乙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偿还2000万元借款。该基层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周某的起诉,并依周某申请对甲公司办公楼进行了财产保全。该案尚未结案。2018年6月10日,陈某因甲公司合同违约,向该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

A.办公楼的财产保全应当解除
B.李某应当向管理人交付汽车
C.周某起诉甲公司的诉讼应当终止
D.该基层法院应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E.戊应当向管理人清偿
答案:A,B,E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2)选项B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3)选项C: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4)选项D: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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