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务师如何正确开启备考——《税法(二)》变化章节及重点内容

发布时间:2019-11-29


2019年税务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准备报考2020年考试的大家开始预习了吗?但是在 新教材下发之前,随便预习可能会浪费时间呢,下面就给大家分析一下 2020 年教材可能变动的内容!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从事污 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会有调整,其他内 容预计变动不大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2020 年教材预计会更新我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天数 的计算、明确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等内 容,建议预习阶段可以学习变化不大的内容,待教 材下发结合课程进行学习

第三章 国际税收 预计2020年变动不大

第四章 印花税2020年教材整章内容可能会有变动,建议预习阶段暂不学习,待教材下发结合课程进行学习

第五章 房产税 预计变动不大

第六章 车船税 预计变动不大

第七章 契税 预计变动不大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预计变动不大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预计变动不大

第十章 船舶吨税 预计不会变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20 年教材变动最大的章节是第二章和第四章,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变动较小,其他章节预计变动不大。因此在教材下发之前,考生可依据2019 年的教材进行学习。

备考初期,尤其在预习阶段,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擒贼先擒王”或者“先挑软柿子捏”等学习方法。因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历年考试中所占比重都很大, 所以“王”的桂冠非“所得税”莫属。根据新政策的调整来看,学员可以在预习阶段着重掌握企业所得税或者除印花税以外的其他小税种的内容,待教材下发之后,再统筹兼顾进行学习。

虽然 2020 年新教材还没有发布,但是根据以上的分析,大家是否对将要学习的内容有所了解了呢?那就即刻出发,开始学习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16年5月-2019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6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19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19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 )万元。

A.18909
B.20909
C.18900
D.21010
答案:A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其中,有关费用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企业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截止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占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40500÷45000×100%=90%
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20000+20000×5%+10)×90%=18909(万元)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

A.合法原则
B.合理原则
C.公开原则
D.法定原则
E.信赖保护原则
答案:A,B,C,E
解析: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2)合理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公开原则;(5)程序正当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等各项法定权利);(6)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7)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016年)某酒类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企业特制一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500斤勾浆68°白酒98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68°白酒生产成本为240元/斤。
  (2)用外购已税原浆白酒勾兑56°白酒3000斤,销售1000斤,不含税出厂价250元/斤。
  (3)销售给下属销售公司42°白酒500斤,不含税出厂价100元/斤,税务机关认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上月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为220元/斤。
  (4)移送一批60°的白酒给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同批次白酒不含税出厂价格260元/斤,门市部销售360斤,不含税价350元/斤。
  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为6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4)该公司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 )元。
  

A.18720
B.18900
C.21600
D.25380
答案:D
解析:
4.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360×350×20%+360×0.5=25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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