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由《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得知,2019年税务师资格证书详情如下:

资格证书申领审核与发放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最后一科考试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

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免试材料原件,至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政处罚的分类中,属于财产罚的有(  )。

A.罚款
B.行政拘留
C.没收
D.警告
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属于人身自由罚;(2)选项D:属于训诫罚;(3)选项E:属于行为罚。

(2016年)某公司将设备租赁给他人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从2016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每年不含税租金480万元,2016年8月15日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1440万元。下列关于该租赁业务收入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16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480万元
B.2016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160万元
C.2016年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440万元
D.2016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6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一般收入的确认。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是不一样的,企业所得税中,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2016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60万元。增值税中,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2016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1440万元。

(2013年)袁某认为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对他的房产信息记载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袁某向法院起诉该局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法院予以受理。该局认为,袁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下列关于本案法院受理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袁某应向上一级房产管理局投诉
B.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
C.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错列被告,袁某应起诉中川区人民政府
D.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中川区房产管理局所记载房产信息有误且拒绝予以更正的证据
E.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进行举证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袁某起诉被告不作为,不予以更正错误登记信息,被告的不作为可能对袁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C:区房产管理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袁某直接起诉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即可。(4)选项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共用题干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45.61
B、51.42
C、56.57
D、57.55
答案:D
解析:
1.烟叶采购成本=收购实际支付价款+实际支付价外补贴+实际支付烟叶税+实际运费-计算收购烟叶的进项税-计算运输费的进项税本题中,烟叶采购成本=100+100×10%+100×(1+10%)×20%+8-100×(1+10%)×(1+20%)×13%-8×7%=122.28(万元);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率税率)=(122.28+12)÷(1-30)=191.83(万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91.83×30%=57.55(万元);故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7.55万元。
2.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进口应缴纳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350×10%=3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50+35)÷(1-30%)×30%=1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350+35)÷(1-30%)×17%=93.5(万元);故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35+165+93.5=293.5(万元)。
3.本月销项税=600×17%+9.36÷(1+17%)×17%+400×250×100÷10000×17%=273.36(万元);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00×(1+10%)×(1+20%)×13%+8×7%+2.04+68+300×3%+350×(1+10%)÷(1-30%)×17%-20×17%=186.86(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73.36-186.86=86.5(万元)。
4.外购烟丝领用额=30+400+300+350×(1+10%)÷(1-30%)-50-20=1210(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00+9.36÷1.17)×36%+400×250×100÷10000×56%+400×150÷10000-1210×30%=4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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