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为12月5日开始

发布时间:2020-12-09


很多已经考完的小伙伴还不清楚江西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2020年江西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报考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一、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官方公布:2020年度江西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成绩于2020年12月15日9:00起查询

二、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可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或直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om/)进行税务师成绩查询,打印成绩单。

三、2020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流程:

第一步,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①使用姓名+证件号码+密码;

②使用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入系统,点击左侧导航中的成绩查询或默认页面的查看我的成绩,即可看到成绩。

第二步,在系统中找到“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

第三步,查询成绩,打印税务师考试成绩单即可。

四、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常见问题:

1.税务师考试成绩几年内有效?

税务师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2.2020年税务师考试最早有效的是哪年成绩?

2020年免试考生(考4科的)成绩有效期为2017年度(含)考试成绩;非免试考生(考5科的)成绩有效期为2016年度(含)考试成绩。

3. 如何查询本人的历史考试成绩?

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是3年滚动管理期,税务师考试成绩是5年滚动管理期,2015年度开始组织实施税务师考试,因此,现行系统中个人历史成绩最早可以查询2013年和2014年以来的合格成绩。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开考以来的成绩可以查询全部成绩。

以上是关于2020年江西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相关信息,各位小伙伴注意了解清楚,提前做好准备,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2020年税务师考试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情形属于(  )。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
C、裁定解除
D、法定解除
答案:D
解析:
题干所述内容为“预期违约”,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

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期满释放6年后又犯杀人罪。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成立一般累犯
B.甲成立特殊累犯
C.甲成立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D.甲不成立一般累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累犯。成立一般累犯,要求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本题时间超过5年,故不构成一般累犯。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构成特殊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特定犯罪。即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某一类犯罪,后罪也是这三类犯罪中的某一类犯罪。本题中,后罪为故意杀人罪,因此不成立特殊累犯。所以选项B、C错误。

下列有关涉税服务说法正确有( )。

A.可根据服务内容和约定确定是否出具书面的业务报告
B.编制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
C.业务简单、风险较小的服务项目,可以不做业务计划
D.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责任
E.业务约定书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签约双方应当履行与业务约定书终止相关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业务简单、风险较小的服务项目,可以简化业务计划;选项D,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前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责任。

某县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的业务情况如下: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应抵扣进项税的票据均进行了抵扣,摩托车均为应税消费品且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型号摩托车50辆,出厂不含税价每辆15000元,另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每辆1000元。该经销商当月只付清了其中30辆的购车款及价外费用,其余20辆承诺为厂家代销(尚未提供代销清单)。厂家在收到上述货款后为经销商开具了50辆摩托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号摩托车10辆,每辆不含税价16800元,向购买方收取6000元运费,同时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了6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本厂转交给了使用单位。(注:老师手写板计算的是1辆摩托车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将A型号摩托车5辆奖励给本厂优秀职工。
(4)将本厂售后服务部已使用8年的5辆摩托车(每辆含税定价6000元)销售给本厂职工,该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5)购进一批零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0000元。
(6)将本年5月购入的已抵扣过进项税的用于生产摩托车的材料改用于职工食堂改建工程,该批材料账面成本50000元。
(7)当月收到出口退还增值税50000元。
【提示】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征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摩托车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即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税;用于职工福利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124608.44
B.134842.21
C.156074.96
D.179008.37
答案:B
解析: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50+5)×13%+1000×50/(1+13%)×13%+10×16800×13%=13484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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