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快来看!

发布时间:2021-02-02


2021年税务师考试已确定考试时间:11月13-14日,现在距离考试就越来越近了,除了需要多学习,还需要记住准考证的打印,参加考试最重要的就是准考证了,没有准考证则不能参加考试,那你们都知道21年上海税务师考试准考证的打印入口吗?下面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参考2020年):

报名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om)",打印税务师考试准考证。

二、2021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参考2020年):

第一步:在税务师准考证打印期间内,登录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在右侧填写登录账号和密码。

第二步:进入个人中心——打印准考证页面。

第三步:认真阅读打印注意事项,勾选“我已阅读”,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确认税务师报考科目、地点等信息是否有误。 

第五步:信息确认后下拉至最下端,点击打印即可。

三、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未完成报名、未成功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2、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证件号码和照片,以保证考试信息的准确。

3、打印准考证时请一律使用A4型打印纸纵向打印。拒绝使用手机下载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4、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驾照等证件无效。因居民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请在考试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明。

5、考生若不慎将准考证弄丢,如果未超过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可以直接登录报名网站,找到准考证打印入口重新打印。如果超出准考证打印的截止时间,要及时与当地考办联系是否可以补办。准考证是大家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6、打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阅读《考场须知》并注意网上提供的考点位置示意图,为确保能按时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以上就是2021年上海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的相关信息,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也可以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一直更新考试相关资讯!现在就可以开始就备考起来了,毕竟税务师考试不简单,多去学习,通过税务师考试的机率就更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B.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C.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D
解析:
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015年6月30日,长江公司销售- ~批商品给黄河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850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
2015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
2016年1月1日,因黄河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与长江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内容包括:
(1 )黄河公司以其持有的一-栋办公楼抵偿部分债务。该办公楼在重组日的公允价值为8300万元。长江公司将取得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长江公司在上述抵债基础上豁免黄河公司债务50万元,并将剩余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在债务延长期间,剩余债务按年利率5%收取利息,但如果黄河公司2016年度盈利,则利率上升至7%。黄河公司到期- -次偿付本息,且预计2016年度很可能盈利。
(3)该协议自2016年1月1日期执行,上述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变更、部分债务解除手续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于当日办妥。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各题:
假设黄河公司2016年度盈利,则黄河公司因剩余债务应确认的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 万元。

A.7.5
B.10.0
C.10.5
D.14.0
答案:A
解析:
因重组日根据预计很可能盈利已经按照2%利率确认预计负债,则黄河公司因剩余债务应确认的财务费用的金额=剩余债务( 8500-8300- 50) x 5%=7.5 (万元)。

(2019年)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有( )。

A.建筑服务提供时间
B.项目总金额
C.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
D.建筑服务负责人
E.项目名称
答案:C,E
解析:
提供建筑劳务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011年)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应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

A.部分房屋未销售的,清算相关税款时可按计税成本预提费用
B.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费用
C.向其他单位分配的房产还未办理完手续的,可按预计利润率预提费用
D.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提费用
答案:B
解析: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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