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在异地报考吗?可以跨省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12


2020年想要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小伙伴越来越多了,人一多起来,问题也就多起来了。有很多小伙伴居所缥缈,想询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报考是否可以在异地进行,是否能在非户籍地报考,报了名是否可以在别的地方考等等。这些问题,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大家回答吧。

实际上,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是没有属地限制的,简单说就是你想在哪里考就在哪里考。比如,你在一个地方报了名,并且考了试,那其余科目是可以在这个地方以外其他城市进行考试的。不过有一点很重要,最后一门考试你在哪里考通过,就必须在那里去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另外,有些考生在报名期间,想更换报名科目。但是能不能更换,需要看时间段。根据2019报名简章:已缴费的考生,还在报名期间的时候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和科目,但是过了报名期之后,因个人原因而放弃的,不予退款。

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没这么高,对属地限制不大,想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报考,只要注意最后一门考试的地点,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所以小伙伴们可以安安心心报考准备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逢考必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资产评估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中规定:将住宅性能划分成( ),每个性能按重要性和内容多少规定分值,按得分值多少评定住宅性能。

A.适用性能

B.环境性能

C.经济性能

D.安全性能

E.耐久性能

正确答案:ABCDE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 ),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A.与外商合资经营的

B.股份制改造的

C.资产拍卖的

D.租赁经营的

E.国家机关创办企业的

正确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产权界定的业务范围。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①与外方合资、合作的。②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③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④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 )科目的贷方。

A.其他应交款

B.其他应付款

C.应收账款

D.主营业务收入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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