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辽宁沈阳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2-15
辽宁沈阳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已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分享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转评高级会计师的报考人员,还应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且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其工作年限可与转评前从事原系列中级职称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全程在网上进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沈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12333转1。
三、报考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信息采集咨询电话:024-22704418。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辽宁沈阳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收藏查阅,如需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2015 年 1 月 1 日,正大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 1 元,公允价值为 4.5 元的普通股 1000 万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 30%有表决权股份,在交易前,正大公司与 A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不持有 A 公司股份,交易后,正大公司能够对 A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00 万元,除行政管理用 W 固定资产外,其他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分别与其账面价值相同。该固定资产原价为 500 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计提折旧 100 万元,当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480 万元,预计尚可使用 4 年,与原预计剩余年限相一致,预计净残值为 0,继续采用原方法计提折旧。
2.2015 年 8 月 20 日,A 公司将其成本为 900 万元的 M 商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1200 万元出售给甲公司,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正大公司向非关联方累计售出该商品 50%,剩余 50%作为存货,未发生减值。
3.2015 年度,A 公司实现净利润 6000 万元,因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00 万元,未发生其他影响 A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要求:
理由:正大公司与乙公司在该项交易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正大公司取得乙公司 30%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所以采用权益法核算。
入账价值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500
贷:股本 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500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0+{480-(500-100)}=16080(万元)。
正大公司取得投资日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6080×30%=4824(万元),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进行调整,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4824-4500=324(万元)。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24
贷:营业外收入 324
可比交易的EV/EBIT和P/BV相关数据如表:
要求:1.根据资料,运用可比交易分析法,计算如下指标:(1)可比交易的EV/EBIT平均值和P/BV平均值;(2)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
要求:2.根据资料,运用可比交易分析法,从甲公司的角度,判断并购对价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0.47+9.04+12.56+7.44+15.49)/5=11(倍)
P/BV的平均值为:
(1.81+2.01+1.53+3.26+6.39)/5=3(倍)
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
(5.5×11)×60%+(21×3)×40%=61.5(亿元)
2. 对甲公司而言,并购对价合理。
理由:乙公司的并购对价为60亿元,低于乙公司评估价值61.5亿元。
(1)甲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于 2013 年 1 月着手筹备收购乙公司 100%的股权,经双方协商同意,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经过评估,甲公司价值为 50 亿元,乙公司价值为 18 亿元,预计并购后的整体公司价值为 75 亿元,从价值评估结果看,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能够产生良好的并购协同效应。
经过一系列并购流程后,双方于 2013 年 4 月 1 日签署了并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支付并购对价 20 亿元,在并购合同签署后 5 个月内支付完毕。甲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需要从外部融资 10 亿元,甲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该并购资金,并于 2013 年8 月 5 日按面值发行 5 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10 亿元,每年面值 100 元,票面年利率 1.2%,按年支付利息;3 年后可按面值转股,转换价格 16 元/股;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2013 年 8 月底前,甲公司全额支付了并购对价,并办理完毕全部并购交易相关手续,甲公司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为保证乙公司经营管理顺利过渡,留用了乙公司原管理层的主要人员及业务骨干,并对其他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将本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移植到乙公司;重点加强了财务一体化管理,向乙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体系。
(2)2014 年 1 月,在成功并购乙公司的基础上,甲公司又着手筹备并购丙公司。2014 年 5 月,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后签署并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支付并购对价 15 亿元。甲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需要从外部融资 6 亿元。
甲公司就此次并购有两种外部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并购贷款;二是定向增发普通股。甲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选择外部融资方式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尽量不稀释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二是融资需时最短,不影响并购项目的如期完成。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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