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啦

发布时间:2020-03-04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一、报名须知。

1、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申报当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根据《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由此可知,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是可以申报福建当年高会评审的!

2、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福建高会评审申报论文要求: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到20191231日止。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福建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10日至33117:00,资格审核时间为324日至33117:30。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20310日至33117: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324日至33117:30到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应于202033124: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6日。2020年高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对于参加高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一定要提前熟悉无纸化考试,避免因为操作问题影响考试成绩。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会议强调,内部监督是防止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的重要保证。为此,公司应当强化内部监督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发现重大问题,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答案:
解析: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除内部审计机构之外,经理层及公司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也须承担相应的职责。

甲公司系从事信息技术开发的国有控股高科技境内上市公司,总股本 5000 万股。2014 年 7月 22 日,为了引进和留住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甲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问题,会议要点如下:
(1)目前甲公司有董事 11 人,其中:外部董事 7 人,包括来自控股股东单位的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4 人,其他外部董事 1 人。董事会成员构成符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条件。
(2)上市公司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解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即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和回购公司自己的股份,甲公司可以按照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奖励公司员工;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情况下,个人获授的股份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1%。
(3)甲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授权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应控制在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以内。
(4)甲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应按照下列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5)甲公司如果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应按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逐项判断甲公司资料(1)至(5)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资料(1)存在不当之处。(0.5 分)
理由:甲公司是国有控股境内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外部
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该外部董事不包括来自控股股东单位的董事。甲公司实际外部董事 5 人,不符合股权激励的条件。(1 分)
2.资料(2)存在不当之处。(0.5 分)
理由:上市公司可以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奖励公司员工。(1.5 分)
或:上市公司可以回购不超过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 5%用于奖励公司员工。(1.5 分)
3.资料(3)无不当之处。(1 分)
4.资料(4)存在不当之处。(0.5 分)
理由: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两个价格的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2 分)
5.资料(5)存在不当之处。(0.5 分)
理由: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产公积【或:其他综合收益】。(2.5 分)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公司,2015 年公司与企业并购有关的事项如下:
资料 1:为了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急需一大笔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
因此公司希望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由于 IPO 的难度较大,公司打算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来获得融资平台。X 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其研发技术在业内得到高度评价,公司虽已上市,但由于规模不大,股票总市值并不高。在获得 X 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双方打算通过换股的方式实现合并。2015 年 1 月 8 日,X 公司通过发行 2 亿股股票来收购甲公司 60%的股权,甲公司则通过股票置换后拥有 X 公司 80%的股权。已知甲公司支付的股票价值为 10.5 亿元;X 公司支付的股票对价与此相等。甲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0.2 亿元;X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0 亿元。合并完成后,由于 X 公司其他投资者股权相对分散,因此甲公司取得了 X 公司的实质控制权。
资料 2:2015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 7000 万元对价购买了 Y 公司 85%的表决权股份。根据市场预期,Y 公司将会为甲公司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了更好地利用 Y公司的渠道优势,同年 8 月 2 日,甲公司又以 2000 万元现金购入剩余 15%的股权。其中,Y 公司2015 年 4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净资产为 600 万美元,其中经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项目公允价值较账面价值高出 200 万美元;Y 公司 8 月 2 日的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增加了 50 万美元。2015年 4 月 1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元的比率为 1:7;2015 年 8 月 2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元的比率为 1:6.9。
资料 3:2015 年 4 月 30 日,为了引入先进的技术,甲公司以 1.2 亿元的价格取得 W 公司 25%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 W 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此时 W 公司的公允价值为 4 亿元。半年后,甲公司果断地以价值为 2.4 亿元的土地再次购入了 W 公司 35%的有表决权股份,此时 W 公司公允价值为 5亿元。经过判断,W 公司与甲公司都属于某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企业。资料 4:2015 年 5 月 9 日,甲公司以 50 万元的价格获得了无关联关系的 Z 公司 100%的股权。在获得控制权后,甲公司注销了 Z 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知 Z 公司资产项目公允价值如下:库存现金 500 万元;应收账款 300 万元;存货 500 万元;固定资产 1000 万元。负债项目公允价值如下:短期借款 200 万元;应付账款 2000 万元;长期借款 2000 万元。
资料 5:2015 年 9 月 30 日,甲公司为了进入西北市场,以现金 5000 万元、发行价值 6000万元的股票购买了西北地区 A 公司 60%的有表决权股份。A 公司为 2015 年 2 月新成立的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 9500 万元,实收资本 8000 万元,资本公积 600 万元。
资料 6:2015 年 11 月 5 日,甲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获得了 B 公司 55%的股权,并获得了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会席位。甲公司支付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7000 万元。B 公司原有投资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提出 B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原有股东指派的至少 1 名董事同意方可实施,甲公司同意了这项安排。假定本题中有关公司的所有者均按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根据资料 6,分析甲公司是否合并了 B 公司,并说明原因;如果属于企业合并,请计算合并商誉。
答案:
解析:
不属于企业合并。因为按照协议安排,甲公司并没有取得 B 公司实质控制权,B 公司原有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所以甲公司无法对 B 公司实施排他性控制,故不属于企业合并,属于共同控制,按合营安排中的合营企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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