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江西赣州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2-27
注意啦!江西赣州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已公布。想要报名的小伙伴快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江西赣州高会的相关报名考试信息吧!
考试报名:
2020年3月12日至26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江西省财政厅官网会计频道”(网址:http://www.jxf.gov.cn)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完成报名。为了向报名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服务,对于已经在服务平台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考试报名系统将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报名相关信息同步过来,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补充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未在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先注册,再登录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界面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的材料;缴费系统延开到2020年3月31日。
报考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赣财会〔2017〕55号文件规定,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56元/人/科(不含书费和快递费)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65元/人/科(不含书费和快递费)
考试报名系统已与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报名考试成功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缴费和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报名考生如需打印电子票据,仍然可以在“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门户网站”—“票据查验”中,凭身份证号码查询和打印报名考试考务费电子票据。
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以免考试通过了,评审却来不及准备!所以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准备论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好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日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感谢小伙伴们点击阅读!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动态信息,欢迎大家访问51题库考试学习网高级会计师考试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密切关注并持续评估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各部门员工报销各项费用时,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和是否超限额,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然后由财务处专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制单,出纳根据会计人员审核制单后的凭证办理费用支付手续。
要求: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控制评价:
1.指出审核报销审批控制程序时应注意的关键控制点有哪些?
2.分析甲单位支出业务控制设计及运行中在资金支付的审批和审核环节是否存在缺陷,具体指出缺陷并说明理由。
①单位是否有明确的支出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制度。
②分级审批、分额度审批、逐项审批的审批控制规定。
③审批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2.(1)“单笔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存在缺陷。
理由:对于一定资金以上的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而不应由单位负责人一人审批。
(2)费用报销审核程序不存在缺陷。
理由:各部门员工报销费用时,首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由财务部审核是否准予支付,便于审查费用的真实性和是否超限额问题。
1.配股。假定以2018年12月31日为配股除权登记日,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格为2018年年末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85%。
2.定向增发新股。假定以2018年12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增发相关内容如下:
(1)向包括现有股东和关联方共计15名投资人定向增发普通股。
(2)发行价格8元/股。
(3)要求发行12个月内各位股东不得转让,12个月以后方可进行交易。
(4)该定向增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要求:
1.假设公司选择通过配股筹集权益资金,计算配股除权价格及配股权价值。
2.假设公司选择通过定向增发筹集权益资金,请你判断定向增发的相关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说明理由。
配股权价值=(9.75-10×85%)/5=0.25(元)
2.(1)内容(1)不恰当。
理由: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要求不超过10名,且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设定的相关条件。
(2)内容(2)不恰当。
理由: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90%=9(元/股),所以发行价格定于8元/股不恰当。
(3)内容(3)不恰当。
理由:发行股份12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所以要求发行12个月内各位股东不得转让不恰当。
(4)内容(4)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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