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公布,你知道了吗?还有报考条件呢?

发布时间:2020-01-15


重磅消息,人社部发布了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2020年会计(中级、高级)考试时间为9月5日—7日,也就是说高级会计师考试是9月5—7日。想要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快拿起小本本记下来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师资格下半年考试,执业兽医资格,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具体考试日期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

2020年报名条件官方还未公布预计在3月份发布,想要报考高会的小伙伴们我们先一起参考往年的报名条件,看看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吧。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高级会计师的考试时间与2019年相比略有提前,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广大考生:别记错了时间了哦!希望各位考生们务必认真备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9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8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9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9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9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答案:
解析:
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9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2019年)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2017年7月1日前,甲公司不存在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交易或事顶。2017年7月1日起,甲公司实施了多起并购业务。有关资料如下:假定下述各并购业务中的合并成本及被并购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均能合理确定,参与合并的各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完全相同,且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
  (1)2017年7月3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购入A公司7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开始对A公司实施控制,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与并购业务直接相关的并购费用80万元。当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0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此前,甲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此,甲公司做出了如下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
  ②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时,将2017年7月3日甲公司和A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均按账面价值计入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要求:(1)根据资料(1),分别判断会计处理①和②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处理。
(2)2018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0万元购入B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开始对B公司实施控制。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5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合并所涉及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公允价值是恰当的。此前,甲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此,甲公司做出了如下相关会计处理:
  ③编制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因并购B公司确认对商誉的影响金额“-1000万元”。
  ④编制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时,将B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的利润,以及2018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利润均纳入合并利润表。
  要求:(2)根据资料(2),分别判断会计处理③和④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处理
 (3)2018年7月2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9000万元从其母公司P集团公司购入C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开始对C公司实施控制。2018年7月1日,以C公司在P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C公司净资产为20000万元。此前,甲公司和C公司均是由P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公司。P集团公司为甲公司和C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甲公司与P集团公司及P集团内其他公司之间均未发生内部交易或事项。
  对此,甲公司做出了如下相关会计处理:
  ⑤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对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9000万元。
  ⑥编制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时,将C公司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要求:(3)根据资料(3),分别判断会计处理⑤和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处理

答案:
解析:
(1)①正确。
  ②不正确。
  正确的处理: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或:将2017年7月3日A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入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2)③不正确。
正确的处理:合并成本8000万元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000万元的差额1000万元,应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或计入当期损益)。
  或:合并成本8000万元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000万元的差额1000万元,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反映(或作为留存收益反映)。
  ④不正确。
  正确的处理:将B公司自购买日(2018年3月1日)起至年末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损益计入合并利润表。
  或:不应将B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的利润纳入甲公司合并利润表。
(3)⑤不正确。
  正确的处理:合并方应确认对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8000万元(20000×90%)。
  ⑥正确。

甲单位为一家中国企业,乙公司、丙公司为欧洲企业,丙公司为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计划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100%股权,并购项目建议书部分要点如下:
(1)并购背景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揽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2)并购价值评估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在16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16.8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132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160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0.5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从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类型。
2.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和并购净收益,并据此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财务可行性。

答案:
解析:
1.并购类型:纵向并购【或:后向一体化】。
2.并购收益=160-132-16=12(亿元)
并购溢价=16.8-16=0.8(亿元)
并购净收益=12-0.8-0.5=10.7(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产生10.7亿元的并购净收益,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此项并购交易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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