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你都满足吗?

发布时间:2020-02-08


好多朋友早就开始为2020年内蒙古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做准备了,有的小伙伴还在纠结自己能不能报考的问题,这不,近期有的小伙伴就在问: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呀?对于工作年限有要求吗?别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解开疑惑!

首先来给大家说说基本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考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考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以上基本要求你是否都满足呢?接着来看看学历方面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报考人员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报考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什么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呢?有的小伙伴可能就会问:我是函授学历可以吗?自考学历可以报考吗?当然可以,只要是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学历都是国家所认可的学历,如自考、函授、夜大等等都是可以报考的哦!

关于上面提到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果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好啦,以上就是此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于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为大家带来更多考试资讯,为您答疑解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 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大型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自 2×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商品销售价格及提供劳务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 A 公司 2×0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A 公司 2×0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 2×08 年 3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1)2×07 年 7 月,A 公司接到当地法院通知,B 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 A 公司未征得 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设备制造技术上使用了 B 公司已申请注册的专利技术,要求法院判定 A 公司向其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 350 万元。A 公司认为其研制的新型设备并未侵犯 B 公司的专利权,B 公司诉讼事由缺乏证据支持,其动机是为了应对 A 公司新型设备的畅销所造成的市场竞争压力。A 公司遂于 2×07 年 10 月向法院反诉 B 公司损害其名誉,要求法院判定 B 公司向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200 万元。截 2×07 年 12 月 31 日,法院尚未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
A 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A 公司在该起反诉案件中很可能获胜;如果胜诉,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在 100 万元至 150 万元之间。
A 公司就上述事项在 2×07 年 12 月 31 日确认一项资产 125 万元,但未在附注中进行披露。A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在该起反诉案件中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
(2)2×07 年 6 月 1 日,A 公司与 C 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A 公司为 C 公司设计甲、乙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 5 000 万元;设计项目于 2×08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 C 公司进行验收;C 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余款在该设计项目完成并经 C 公司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07 年 6 月 4 日,A 公司收到 C 公司支付的合同总价款的 40%。
至 2×07 年 12 月 31 日,A 公司整个项目设计完工进度为 7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 2 500 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还需发生设计费用 700 万元。
A 公司就上述事项在 2×07 年确认劳务收 5 000 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 2 500 万元。A 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该项设计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基本确定能够收到,该项劳务收入应认定为已实现,应按合同总价款确认收入,并将已发生成本结转为当期费用。
(3)2×07 年 12 月 1 日,A 公司与 D 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A 公司向 D 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该设备总价款为 900 万元(含安装费,该安装费与设备售价不可区分);D 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预付设备总价款的 20%,余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 D 公司验收合格后付清。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 750 万元。
2×07 年 12 月 3 日,A 公司收到 D 公司支付的设备总价款的 20%。
2×07 年 12 月 15 日,A 公司将该大型设备运抵 D 公司,但因人员调配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派出设备安装技术人员。至 2×07 年 12 月 31 日,该大型设备尚未开始安装。
2×08 年 1 月 5 日,A 公司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开始安装该大型设备。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
2×08 年 2 月 20 日完成,A 公司共发生安装费用 10 万元。经验收合格,D 公司 2×08 年 2 月 25日付清了设备余款。
A 公司就上述事项在 2×07 年确认销售收入 900 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 750 万元、劳务成本10 万元。A 公司财务部经理对此解释为:该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虽然在 2×0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开始,但在 2×0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故将该大型设备总价款确认为 2×07 年度的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关成本。
假定上述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
要求:

分析、判断 A 公司对事项(1)至(3)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1. A 公司对事项(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A 公司预计可获得的赔款属于或有资产,不应当确认为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通常不应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
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正确的会计处理:A 公司对事项(1)不应当确认一项资产,但应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
2. A 公司对事项(2)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A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正确的会计处理:A 公司对事项(2)应在 2×07 年确认劳务收入 3 500 万元,并结转劳务成本2 240 万元。
3. A 公司对事项(3)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A 公司销售的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和检验且安装劳务与设备销售不可区分,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 D 公司验收合格前,所售设备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应确认收入。
A 公司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正确的会计处理:
A 公司应将 2×07 年从 D 公司收到的 180 万元设备款确认为预收账款,并将 2×07 年发出的设备作为发出商品处理。
A 公司应在 2×08 年 2 月确认销售收入 900 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 750 万元、劳务成本 10 万元。

某公司预算年度计划新增留存收益为1260万元,预计股利分配率30%,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确定预算利润总额。

答案:
解析:
预计净利润=1260/(1-30%)=1800(万元)
  预算的利润总额=1800/(1-25%)=2400(万元)

甲企业管理一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业绩考核并基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投资决策。该项投资组合的目标导致金融资产频繁地购买和出售。甲企业将投资组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请问:甲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答案:
解析:
甲企业的做法恰当。理由:该项投资组合是在公允价值基础上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因而不是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也不是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而持有。甲公司关注的重点是公允价值信息并运用该信息来评估资产的业绩和作决策。

2007 年 1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推广一项新技术达成如下初步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共同
投资成立 A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甲公司以其专用技术出资,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750 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经咨询律师后,甲乙公司对合作意向进行了调整,形成最终合作方案。
3 月,A 公司注册成立后,总经理王某向董事会提议由其大学同学张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监事。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按照王某的提议执行。
8 月,A 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在各地设立营销机构有关事宜。经讨论,初步形成了两种方案:(1)在各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子公司;(2)在各地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分公司。董事长提出,各地营销机构设立之初很难实现盈利,应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寻求对公司最有利的方案,采用哪种方案待进一步论证后再行决定。
12 月,A 公司总经理王某授权财务总监张某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后经
王某同意,A 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正式签约。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2007 年 4 月,A公司为某企业提供了借款担保,后因该企业经营失败,导致 A 公司发生担保损失 180 万元,已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8 年 3 月,A 公司收到当地政府 50 万元补贴作为 A 公司在当地投资的奖励。总经理王某就该补贴的使用方案向董事长建议:将 50 万元补贴作为技术研发专项经费,既增强公司竞争力,又可获得税收优惠。董事长表示该方案比较可行,但这种政府补贴收入是否还要缴税,尚需落实。王某认为,财政拨款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随即决定将 50 万元补贴全额用于研发专项。
要求:

根据公司、税收法律制度有关规定,指出 A 公司行为的不合法之处,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 公司行为不合法之处:
(1)张某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公司监事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2)公司监事的产生程序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监事应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应由董事会决定。
(3)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担保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提供借款担保而发生的担保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因此不得税前扣除。
或:按照税收法律制度规定,担保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5)公司取得的 50 万元补贴不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明确规定予以免税的外,均应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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