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香港中级会计职称到底有没有用!

发布时间:2020-01-16


转眼已然进入2020年啦,在制定新年目标的同时,很多人就很疑惑了,中级会计职称考了有用吗?可以带来什么好处?福利待遇怎么样?接下来,就紧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手持一本中会职称,能在强敌林立的职场中走多远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考中级会计职称,肯定是有用的,各位考生细想一下,很多人竞争同一个岗位的情况下,你有比别人更好的职称证书,竞争力它不大吗?从事会计的这些人,应该是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它只是你走进会计工作的敲门砖,然而也是很不巧,2017年会计法修订,正式取消会计从业考试,大家都心知肚明,会计证迟早会被时间抛弃,变成一张废证。既然有那个能力,何不更进一步呢?

从事会计行业的人,总觉得有个职称才会比较踏实,因此考取证书成为会计人的一个小目标,会计人迎来了机遇。为什么这么说?目前会计基层人员饱和,但高端会计人才短缺,挤入高端会计人才行列的机遇就在眼前,你要错过吗?其次,考取证书不还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吗?既然有能力,何不脱离小会计的工作岗位,往上爬呢?

抓住机遇,拿下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挤入高端会计人才行列,脱离小会计工作岗位,爬上财务主管、总账会计等高端岗位,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带给你的好处远不止这些,心动了吗? 那就赶紧行动起来吧,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已经不足两个月啦!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2020年考试时间也临近了,关注最新消息。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应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得到证明

D.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菜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公司合并事宜作出表决。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的有()。

A.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

B.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0%同意

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同意

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同意

正确答案:BCD

甲、乙、丙、丁、戊拟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初步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乙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都只缴纳30%,其他部分在5年内缴足。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

A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09年1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2009年年末A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审计净资产额为20000万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30000力兀。

2010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8的董事。董事会有5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8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经确认,5名董事全部通过。

(3)会议通过了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已知C公司与A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该项担保金额为16000万元。

(4)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以上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5)当年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000万元中,提取l8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股东的出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3)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是否符合规定?

(4)董事会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中张某是否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分别说明理由?

(5)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董事会通过的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7)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8)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股东的出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本题中,股东约定其他部分在5年内缴足是错误的。
(2)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首先,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其次,乙兼任监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3)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Et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①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本题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名,符合规定。
②张某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张某为本公司的监事,不是董事,所以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5)董事会通过的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不享有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中,有4名是无关联董事,是符合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4名无关联董事全部通过,是可以通过该决议的。
(6)董事会通过的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本案中,向C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公司资产总额(20000+30000=50000万元)的30%,因此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7)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当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8)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转增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本题该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00-1800)/10000×100%=22%,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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