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经济法》介绍,速来了解!

发布时间:2020-01-16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编写,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根据规定,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在3月底出版,大家可查看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教材进行参考。

【书名】:经济法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编 者】: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定 价】:56.00元

【包 装】:平装

【开 本】:16开

【出版时间】:2019年3月

内容简介:《经济法》在编写过程中力求以理论为指导、以案例为借鉴、以训练为依托,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使学生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本教材编写的思路定位是从供给者中心向需求者中心的转变,以财经类专业高职高专学生的需要为基础安排经济法的结构与内容,注重适用性,教材突出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高职高专教育特色。

注意:以上封面为预售版本,实物以到货产品为准。考友购买教材时请看清楚教材封面、书名、版次、出版时间以及出版社等信息,以免买错教材。

备考建议:

(一)建立兴趣、树立信心,不懈努力

经济法枯燥乏味,内容晦涩难懂。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中级经济法也是一样,要对它产生兴趣。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煎熬,难免会遇到艰难险阻,所以要坚持,坚持不懈得努力!

(二)在基础学习时间在教材上勾划关键句子、重要考点一定要把重要的点勾出来,闲暇时拿出来多记忆。

(三)教材是核心,资源充分用

经济法考试内容99%来源于教材,法律类课程每年都会有新内容调整,因此建议考生用新教材。新教材如何用?先看书,将法律法条消化一遍,再结合教材进行巩固。

(四)记忆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

对于成年人来讲,理解能力远超于记忆能力,所以去理解法条背后的故事,这样记忆法条更有效率。何况经济法的考试并不是考查你对法条的背诵默写,60%以上是利用小案例来考查,因此死记硬背不见得是一种好的备考方法哦,所以重点还是要理解,记忆辅助。

(五)树立信心,问心无愧

有些考生会纠结,考试我到底能不能及格?与其问这个问题,不如问自己努力了吗?如果你可以很肯定地回答我努力过了,那就不必纠结,付出的努力总是会有收获的,相信自己可以通过,自信地去参加考试即可。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同时大家在复习之余时刻关注报名事宜,并且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准备好相关材料,切不可轻视任一环节。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自然人A、B及c有限责任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拟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制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资本。8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2万元。

(2)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又连续3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讨论公司章程时,A股东认为,C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消除了设立障碍后,于2006年3月10日成立。公司成立后,2006年10月10日董事A将乙公司与本公司交易的佣金据为己有,在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损失,股东B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A股东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股东B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不合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甲公司章程中首次出资金额为2万元,虽然达到了注册资本的20%,但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A股东的观点不正确。公司法只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C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B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目的期末数应包括( )。

A.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B.企业自用的包装物

C.为各种工程而储备的材料

D.库存产成品及正在加工中的在产品

正确答案:ABD
解析:为各种工程而储备的材料属于工程物资,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项反映。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发行3年期可转换债券,每年1月1日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实际收款102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实际利率为6%。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9465.40万元,2010年1月1日,某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面值)本公司可转换债券转换为1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转换债券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5083.96)万元。

正确答案:
(5083.96)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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