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20年青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现在越来越多的小伙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2020年青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及缴费确认时间:2020310—31日。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详情如下:


一、考试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及缴费确认时间:2020310—31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报名注册时通过报名网址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报名资格实行后审。中级资格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到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提交评审资料时需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

四、报名网址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中级资格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高级资格202096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青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和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按照《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科58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每科55元。

七、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点击购买教材连接选择订购,订购教材采用快递寄送,报名结束后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发送,请准确填写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给大家的全部内容,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欢迎随时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果分配给现有股东的新发行股票与原有股票的比例为1:5,每股认购价格为30元,原有股票每股市价为42元。

要求:

(1)计算股权登记日前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2)计算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

正确答案:
(1)登记日前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为:
R=(M1-S)/(N+1)
(42-30)/(5+1)=2(元)
(2)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为:42-2=40(元)

下列关于现金回归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现金回归线的确定与企业最低现金每日需求量无关

B.有价证券利息率增加,会导致现金回归线上升

C.有价证券的每次固定转换成本上升,会导致现金回归线上升

D.当现金的持有量高于或低于现金回归线时,应立即购入或出售有价证券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随机模型。现金回归线R=,下限L的确定与企业最低现金每日需求量有关,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i表示的是有价证券的日利息率,它增加会导致回归线下降,由此可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b表示的是有价证券的每次固定转换成本,它上升会导致现金回归线上升,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如果现金的持有量高于或低于现金回归线,但是仍然在现金控制的上下限之内,则不需要购入或出售有价证券,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B.一人有限公司

C.甲国有企业与乙合营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甲国有企业、乙国有企业与丙集体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公司法》修订之后,允许所有公司作为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09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

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明公司1l位董事中有4位董事因反对此次新股发行而辞职,但乙证券公司为确保新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暂不公布该情况,并与某报记者丁联系,为甲公司发行新股大做文章。记者丁撰稿报道该次发行新股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甲公司决定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甲公司新股发行工作如期成功进行。

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其中投资者丙通过购买甲公司股票而持有的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比重达60-10.直到年度报告披露之时,甲公司预报亏损,原来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的诗划子虚乌有。此时,甲公司股票价格大跌。

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遂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颇丰,但很多中小投资者则损失惨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有发行新股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哪些内容?并说明理由。

(4)投资者丙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白。

(5)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5)记者丁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甲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的主要条件是: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属于操纵市场行为。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3)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是董事的变动。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属临时公告的范围。甲公司的11位董事中,有4位辞职,这属于重大事件,应当公告。(4)丙的行为不合法。首先,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股票。其次,丙卖出股票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为丙持有甲公司6%的股份,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并且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
(5)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乙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记者丁的行为违法,该行为属于制造虚假信息行为。根据规定,编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属于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