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1-29
株洲市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需要办理会计相关业务的株洲小伙伴一定要知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疫情期间会计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广大会计人员: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我市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疫情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因市财政局会计科为窗口单位,接触人员较多,为避免相互传染,现将会计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业务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再来领证,如急需领证的请先拨打电话。
二、以前年度初、中级职称证书补办业务,请加工作人员QQ:1242157539,会发送需要准备的资料,或拨打电话提前联系。
三、2019年中级职称证还未到,具体领取时间、方式请关注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
四、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他特殊情况请先电话联系,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业务办理联系电话:0731-28680848。
很多小伙伴羡慕别人的证书,满足以下条件,明年你也有了。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没有限制专业这一说法。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需要领取证书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来哦,想报考2020年初级会计师证书的小伙伴可以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更多资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于2007年9月30日存人某商业银行一笔人民币款项,同年12月30日王某将该笔存款取出,应得利息收入100元。银行在支付王某利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5
B.10
C.15
D.20
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调减成按照5%的税率执行。
王某是甲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甲公司拟与其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法务人员拟定的下列条款中,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A.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5万元,在王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一次性发放
B.王某的竞业限制期限为自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5年
C.如果王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D.竞业限制期限内,甲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企业销售商品交纳的下列各项税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有( )
A.消费税
B.增值税
C.教育费附加
D.城市维护建设税
选项B是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事业单位购进存货的计价方法可以选择计划成本计价法或者实际成本计价法。( )
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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