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2021年初级资格考试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现在距离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越来越近,目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地区都针对当地情况做出了不同的要求,河北地区20年考试很多地区都延期了,针对21年考试沧州地区做出了不同要求,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沧州考区疫情防控须知,一起来看看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沧州考区)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考生应自觉如实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监测。

(一)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最后一次在48小时内,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考前14天健康状况,填报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和《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点考场。

三、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在考试全程(除验证考生身份时)佩戴符合防控要求的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沧州市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六、考生要关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关注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沧州市栏目(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cz/)。

以上是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沧州考区疫情防控须知,每个地区政策要求不同,已经报名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详细关注一下当地财政局最新资讯,避免错看信息无法参加考试,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原文链接:

http://czt.hebei.gov.cn/kjfw/gs/cz/202104/t20210425_1399780.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在途物资” B.“委托加工物资” C.“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 D.“营业税金及附加”

正确答案:B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有权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是(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人民银行

C.审计部门

D.税务部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政府会计监督的主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国家监督的实施主体。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但没有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利。

下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商标权所得

C.著作权所得

D.稿酬所得

正确答案:D
解析:稿酬所得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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