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丰台区初级会计师考试会推迟,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0-03-20


受疫情影响,2020年开学延期,许多考试也被推迟进行, 如今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但是目前疫情还未完全解除,很多考生关心北京丰台区初级会计考试会受疫情影响推迟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

今年北京丰台区初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在59日开考,受疫情影响,虽然许多地方企业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复工,但因为疫情,已经导致很多考试推迟,开学延期。比如2-3月多地普通话考试暂停、多地3月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延期、多地3月的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延期、证券考试报名延期、部分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推迟、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推迟、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推迟等等。

于是面对即将到来的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许多考生都想知道:北京丰台区初级会计考试会因此延期吗?对于此问题,大家先来看看2003-2019年的初级会计考试推迟情况的数据:

1、2003年——会计职称考试因故推迟;

2、2008年——汶川地震,财政部和人社部在汶川在地震后第二天发布公告,称会计职称考试推迟进行;

3、2012年——为了应对考试规则、设备、软件开发等问题,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322日发布公告,称会计资格考试日期推迟。

从以上几次初级会计考试时间推迟的情况看,除非发生特大事故并直接影响到考试,才会延期。截止目前,北京丰台区疫情已经趋于稳定,考试延期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疫情在3月份还没有结束,那么初级会计考试才有可能会延期。最近财政部也发布了一则《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对今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政策预案,确保考试可以平稳进行。

考生们,不管今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不延期,大家现在都要进入到备考阶段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20年北京丰台区初级会计考试时间,考试会在202059日至13日,516日至17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如今已经快进入20204月份了,距离考试时间已不足两个月,各位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争取一次性拿到初级会计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一辆汽车

B.公民王某

C.一门技术

D.公司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BD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甲企业房屋建筑,采用直线法按25年计提折旧,不预计残值。各年有关资料如下:

(1)企业为建造A办公楼于2007年6月30日由工商银行借人3年期限,年利率8.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的长期借款5000000元,取得借款存入银行。

(2)2007年7月1日A办公楼开始建造,当日企业以银行存款向工程施工单位拨付。 2007年12月31日企业计提上述专门借款2007年度的全部利息。

(3)2008年6月25日A办公楼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甲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自用,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时确定的A办公楼实际建造成本为12960000元。

(4)2009年11月1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A办公楼整体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0年1月1日。转换后A办公楼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要求](1)编制甲企业取得借款和2007年12月31日计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2)编制A生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8年对A生产设备按月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企业2010年1月1日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 5000000 借:在建工程 2025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02500 (2)借:固定资产 12960000 贷:在建工程 12960000 (3)A办公楼每月应提折旧=12960000÷(25×12)=43200(元) 借:管理费用 43200 贷:累计折旧 43200 (4)至2009年2月28日A办公楼累计计提折旧=43200×18=777600(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 12960000 累计折旧 777600 贷:固定资产 1296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777600

某市财政局干部李四与其在郊县务农的哥哥李三,以及朋友、现为警察的王五经协商决定共同举办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商品买卖。三方口头约定了有关合伙事项。王五在合伙前曾欠李三5万元未还,而李三又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于是李三提出以其对王五的债权抵销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剩的另2万元债权由他代位行使王五在合伙业中的权利。一天,李三在进货余中因违章驾驶发生车祸,造成过路人黎某受伤,花去医药费共4500元。李四与王五认为,这是李三的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与合伙企业无关。一周后,王五提出退伙,并私自拿走了他作为出资的货物及其他物品。黎某伤愈后找到王五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被拒绝。

请问:题目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

正确答案:
(1)李四是国家公务员,王五是警察,不得与他人合伙办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才生效。 
(3)《合伙企业法》规定,对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李三的提议不合法。李三因进货发生车祸给黎某造成的损害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应对黎某负责,不能推诿。 
(4)王五擅自退伙不合法。合伙人退伙时,若合伙协议约定经营期限的,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符合其他条件;若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能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5)王五拿走出资物品的行为也不合法。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保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6)王五对黎某负有清偿义务。即使王五退伙,他也应该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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