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20年江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已发布!

发布时间:2019-10-11


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一篇2020年江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对考试报名能有更多的了解。

从江苏省财政厅得知,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的地点

1.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

2.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在其报考地区参加考试。报考地区有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三、报名费用

按照规定,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为每人 10 元。

2.考试费为每科 60 元。

四、报名的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9年11月1日到3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或者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区去报名,并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2019年11月1日到12月5日,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没有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成功之后,考生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收据,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若系统没有提示缴费成功,一定要先核实账户信息,不能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4月28日到5月8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一定要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一定要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有《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为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的考试教材。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以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和时长: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在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是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是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七、成绩查询: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所有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统计完毕。到时候,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八、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只要是参加我省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用接受考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合格之后,在当年年底前根据各地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的时候,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证书,取消考试成绩,还要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身份证或者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者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更多内容可进入江苏省财政厅查看。

可以看出,在大家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很多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多看看上面的内容,不要在报名的时候出现差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是( )

A.房屋、建筑物

B.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C.已提出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季节性停用的机器设备

正确答案:C

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含: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为使用、不需用、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自创或外购的商誉;已出售给职工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登记的项目有()。

A.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

B.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C.结转的清理净收益

D.结转的清理净损失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解析】“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和“结转的清理净收益”均应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记录;结转的清理净损失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贷方登记。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正确答案:×
【解析】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可以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C.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生产的皮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

D.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于移送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委托方不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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