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福建2021年初级会计成绩查询时间吗?

发布时间:2021-05-14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了尾声,这几天有很多福建地区的考生咨询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等相关信息,赶快来看看!

一、成绩查询时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将在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二、成绩查询流程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如下:

1. 打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2. 点击页面左侧【考试服务栏】中的【成绩查询】;

3.点击“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

4.选择所报考的省市→输入证件号和姓名→输入验证码→点击“登陆并查询”;

5.显示考生考试成绩。

如果想要打印成绩单,将电脑链接打印机,使用鼠标右键单机网页,选择打印即可。

三、成绩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各科百分制,60分合格。如果后期成绩合格标准有变动,以财政局通知公告为准。

四、考试成绩复核

考生查询到自己的成绩之后,对于考试成绩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但由于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复核的时间、流程及所需资料也会有所差异,建议大家以自己所报考地区的官方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复核不会重新进行阅卷,复核是把试卷所得分数重新相加一遍看总分是否算错,根据往年的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复核情况来看,复核成功的几率不高。

看完以上内容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和查询步骤了吧!已经考完的小伙伴可以先放松休息一段时间,只要努力了肯定会有收获的。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都能获得高分,顺利通过取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行使。

A.5年内

B.3年内

C.2年内

D.1年内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时效期间,根据规定,可撤销合同自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2)2012年1月10日,长城公司购入甲材料的会计分录是(www.TopSage.com)。

A.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20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560

贷:银行存款 243560

B.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200000

管理费用 95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43560

C.借:原材料—甲材料 20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43000

D.借:原材料——甲材料 200000

管理费用 95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43560

正确答案:A
购入材料实际成本=200000+8000×(1-7%)+1560=2090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000×17%+8000×7%=34560(元)。

2007年4月,某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2006年度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甲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税务机构责令甲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4月20日限期补税,但甲公司在4月20日期限届满后,仍拒绝补税。经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哪些证件、文件?

(2)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4)如果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
(1)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2)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时,如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纳税的商品、收入的迹象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②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如果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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