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2019年河北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预计4月中旬

发布时间:2020-02-24


福利时间到!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2019年河北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具体如下:

目前,2019年河北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领证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计2019年河北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为:20204月中旬。

一、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要带上以下这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
、《专业技术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3
、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的话还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的地区还需要带委托书;
4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办证单位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同时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领证通知为准。

二、证书领取流程:

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领取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或成绩合格的考生准备相关资料。
按规定时间领取,领取分邮寄送证上门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

第一种:邮寄服务
目前部分地区开始提供邮寄服务,如上海、天津、河北等地。考生填写邮寄地址,付邮费后就可以等待证书寄出了。相信大部分上班族会选择这种方式,因为比较方便,但是也只有部分地区提供。
第二种:现场领取
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方式各地区不同,往年一般是现场领取或者是由他人代领都可以。领取地点一般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未领者可能将与次年下一批次领取。

考生须知:证书满五年不领,将被销毁

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

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补办证书内页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们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记得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或许我们能帮助你解决你心中的疑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当经济运行处于过热状态并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政府应当把( )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

A.促进经济增长

B.增加就业

C.稳定价格总水平

D.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正确答案:C

统计指标按其所反映的内容或其数值表现形式,可分为( )。

A.变异指标

B.总量指标

C.相对指标

D.平均指标

E.离散指标

正确答案:BCD

依据我国房产税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税目属于免纳房产税的有( )。

A.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B.军队自用的房产

C.出租给个人居住的房产

D.施工期间的临时性住房

正确答案:ABD
解析:《房产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本法第6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由此可知,AB两项符合题意,当选。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可知,D项符合题意,当选。对个人所有的非营利性用房给予免税,但是,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产,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因此,C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故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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