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准备考中级会计,请问中级会计考试是保留成...

发布时间:2021-03-11


我今年准备考中级会计,请问中级会计考试是保留成绩吗?


最佳答案

我去年考了中级会计,中级会计是考三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如: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为一个周期,2017年度与2018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下列关于担保合同的诉讼,表达错误的是( )。

A.一般保证的债仅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C.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可以仅起诉担保人

正确答案:D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肘,企业应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不足以说明发生减值,企业应按其差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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