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后必须要进行英...

发布时间:2021-12-19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后必须要进行英语测试吗


最佳答案

不是必需的。

可以参加可以不参加的。

参加了就是多了一个注协发给你 的英语证书而已。

不参加也不会影响你拿职业资格的。

职业资格的主要条件就是两个,一个是全科合格证,一个是审计经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A.3‰

B.5‰

C.8‰

D.10‰

正确答案:B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李某拟与其朋友张某、刘某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在准备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时,发生了车祸,于是李某与其担任某公司高管的儿子小李商议,在公司设立登记时登记小李的名字,小李为名义股东,李某为实际出资人,二者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小李购房急需资金,未征得李某同意便擅自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已取得该股权的所有权
B.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C.张某、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D.李某有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答案:A
解析: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是,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王某构成善意取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李某、张某、刘某均无权要求返还该股权,李某也无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居民个人的是( )

A.2019年1月20日来华出差,6月1日离境的外国专家皮特
B.在我国有住所,自2018年9月起去英国留学,至今仍未回国的刘某
C.具有中国国籍,生活居住在澳门的张某
D.侨居在海外的华侨
答案:B
解析: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选项A,皮特为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选项C、D,侨居在海外,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同胞,虽具有我国国籍,但是不属于我国居民个人。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将实际价格1万元1块的手表,误以1对手表1万元的价格出售
B.乙在醉酒状态下将其钻戒卖给他人
C.丙将自己所有的一只普通花瓶包装成古董花瓶,以高价卖给不知情的丁
D.戊将房屋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己,为逃避缴纳税款,双方先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售房合同
答案:D
解析:
(1)选项AC: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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