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学的经济法学,想考注册会计师,请问需要哪...

发布时间:2021-12-30


我大学学的经济法学,想考注册会计师,请问需要哪些条件啊?


最佳答案

中注协报名条件规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也就是说,参加注册会计师报名,要求有三个:
1.大专及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2.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大学应届毕业生;
大二本科的在校生,不具备“高等专科(大专)”学历要求,暂时不能报考;不过大学时间非常充沛,很多学生通过课余时间备考注册会计师,等到毕业那年报考,每年这样的学生大有人在。而且通过率比较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顺产新生儿,胎龄35周,出生体重l.8kg,位于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5百分位数。下列诊断中哪项最为全面而准确( )。

A.足月儿,小于胎龄儿

B.足月儿,低出生体重儿

C.早产儿,极低出生体重儿

D.早产儿,适于胎龄儿

E.早产儿,小于胎龄儿

正确答案:E

下列有关基于以“企业价值”系统化的管理为依据,为企业合理调整资源,最大化地创造价值,实现企业内部决策和管理的应用信息系统平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执行和处理常规事务

B.有助于整合数据流和访问与整个公司范围的活动有关的信息

C.采用“向下钻取”功能,从总计数据下移到更具体详细的层次

D.从事务处理系统获得数据并生成报告

正确答案:B
解析: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有助于整合数据流和访问与整个公司范围的活动有关的信息,是基于以“企业价值”系统化的管理为依据,为企业合理调整资源,最大化地创造价值,实现企业内部决策和管理的应用信息系统平台。

以下属于评价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方法的是( )。

A.价值链分析

B.SWOT分析

C.基准分析

D.波士顿矩阵

正确答案:C
解析:评价核心竞争能力的几种方法:
  (1) 企业的自我评价;
  (2) 行业内部比较;
  (3) 基准分析。最理想的方法是把企业和一流企业相比,无论它们是否处在同一个行业;
  (4) 成本驱动力和作业成本法。与传统的成本会计方法相比能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5) 竞争对手的信息。

(2019年)其他相关资料:A类、B类卷烟均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为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为10%。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的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A类卷烟180箱,销售额为650万元,合同规定当月收取价款的70%,实际收到40%。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B类卷烟80箱,销售额为380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价款为300万元,甲卷烟厂另行承担并支付运抵我国口岸前的运输和保险费用8万元。
  (3)将200箱B类卷烟转移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4)外购一批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5)税务机关发现,2019年3月甲厂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问题
  (1):计算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4):计算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5):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1)应纳消费税额=(650×56%+180×150÷10000)×70%+380×56%+80×150÷10000=470.69(万元)
纳税人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进口烟丝组价=(300+8)×(1+10%)÷(1-30%)=484(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484×13%=62.92(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484×30%=145.2(万元)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合计=62.92+145.2=208.12(万元)

  (3)应纳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4)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470.69+507-165×30%×80%=938.09(万元)

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5)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95+20)÷(1-30%)×30%=49.29(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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