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锡人,请问女生适不适合考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1-08-01


我是无锡人,请问女生适不适合考注册会计师


最佳答案

从考试来说,女生更有恒心和毅力,也更有时间来学习。从工作来说,女生心细,对于细节的把控更好。所以,如果有心考注会,女生更适合注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公司上年税前经营利润为360万元,利息费用为40万元,平均所得税税率为20%。年末净经营资产为1000万元,净金融负债为400万元,则权益净利率(假设涉及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均使用年末数计算)为( )。

A、46.9%
B、64.8%
C、42.67%
D、45.6%
答案:C
解析:
税后经营净利润=360×(1-20%)=288(万元),税后利息=40×(1-20%)=32(万元),净利润=税后经营净利润-税后利息=288-32=256(万元)。股东权益=净经营资产-净金融负债=1000-400=600(万元),权益净利率=净利润/股东权益×100%=256/600×100%=42.67%。
【考点“改进财务分析体系的核心公式和基本框架”】

(2012年A卷)2009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0年6月22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5亿元,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0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7月12日以2.3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1.3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转让金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1年6月8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1年10月29日,吴某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1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2000万元的工程余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12年3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面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工程余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4)由甲公司担保的乙公司所欠丁公司1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7)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工程余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建筑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借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受偿。但是,该优先受偿权须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乙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时,距竣工之日已经超过1年,故不再享有优先权。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可就该折价或拍卖的借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受偿。但乙公司主张权利时,距竣工之日已经超过1年,故不再享有优先权。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够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拍卖所得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一物上并存数个抵押权的,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得到清偿。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的抵押权,故应从拍卖款中优先得到全部2亿元的清偿。
(4)乙公司所欠丁公司1亿元土地转让金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拍卖所得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丁公司的抵押权顺位在丙银行之后,故应在丙银行的债权得到满足后,就剩余拍卖款优先受偿。拍卖款为2.7亿元,全额清偿丙银行的2亿元后,剩下7000万元用于清偿丁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5)吴某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6)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房款并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有权要求造成损失一方赔偿损失。乙公司恢复原状的方式即是返还购房款。
(7)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吴某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故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将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各项的调整金额借方合计数706填列在营业利润项目的调整金额借方,将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各项目的调整金额贷方合计数214填列在,营业利润项目的调整金额贷方。(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可以验证,营业利润项目的四个数据之间满足“审计前金额-调整金额借方+调整金额贷方=审定金额”的勾稽关系。

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专业服务的委托与变更等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某一领域不具备专业技能,则不能承接该业务
B.如果考虑以投标的方式接替其他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专业角度或其他方面确定应否承接该业务
C.甲公司是国内独家从事某稀有金属开采商,A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其审计,乙公司从事产品制造,其主要原材料由甲公司供应,乙公司拟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报进行审计,A会计师事务所与乙公司的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后同意接受委托
D.B会计师事务所对丙公司2012年的年报审计后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丙公司拟聘请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2年的年报再次审计,在取得授权与B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该业务
答案:B,D
解析:
选项A,注册会计师只应承接能够胜任的专业服务,在特定的领域可利用专家的工作。选项C,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或与客户的主要竞争者存在合营或类似关系,可能对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对所涉交易或事项存在争议的两个或多个客户提供服务,同样可能对客观和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选项D,如果被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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