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考南京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

发布时间:2021-10-17


如何报考南京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是什么?


最佳答案

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答题时间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发行的A 股票目前股价为10,刚刚支付的一期股利为1 元/股,预计未来股利增长率稳定为5%,假设发行费率为2%,则A 股票普通股资本成本为( )。

A.15%
B.15.71%
C.16%
D.10.15%
答案:B
解析:
普通股资本成本=1×(1+5%)/[10×(1-2%)]+5%=15.71%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在指定管理人时,一般应通过竞争方式依法选定
B、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就破产财产未受偿部分要求保证人清偿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再向和解或重整后的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C、重整程序中,债务人应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不得对重整计划进行变更
D、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法院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公法债权优先于私法债权、惩罚性债权优先于补偿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
答案:A
解析:
选项B: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再向和解或重整后的债务人行使求偿权。选项C:债务人应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但因出现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原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变更重整计划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应自决议通过之日起10日内提请人民法院批准。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同意或者人民法院不批准变更申请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选项D: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法院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

下列有关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此类交易导致的风险可能不是特别风险
B.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此类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C.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与此类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评价交易的商业理由
D.此类交易经过恰当授权和批准,不足以就其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得出结论
答案:A
解析:
选项A错误,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确定为特别风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