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区别在哪?

发布时间:2021-02-26


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区别在哪?


最佳答案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区别

一、考试科目的不同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6科,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是对专业阶段考试内容进行综合考察,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专业阶段各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综合阶段没有年限要求。即便如此,考完专业阶段考试之后,很多考生都会选择趁热打铁,继续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二、考试的侧重点不同

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们对基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有客观题和主观题;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所学的内容如何灵活运用,来解决实务问题。所以综合阶段考察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专业阶段有标准的答案,综合阶段的参考答案比较开放,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每年的考试结果来看,通过专业阶段考试,较综合阶段难。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格兰仕前身是梁庆德在1979年成立的广东顺德桂洲羽绒厂。1991年,格兰仕最高决策层普遍认为,羽绒服装及其他制品的出口前景不佳,并达成共识:从现行业转移到一个成长性更好的行业。经过市场调查,确定微波炉为主导产品(当时,国内微波炉市场刚开始发育,生产企业只有4家,其市场几乎被外国产品垄断)。

1993年,格兰仕试产微波炉1万台,开始从纺织业为主转向家电制造业为主。自1995年至今,格兰仕微波炉国内市场占有率一直居第1位,且大大超过国际产业、学术界确定的垄断线(30%),达到60%以上,1998年5月市场占有率达到73.5%。格兰仕频频使用价格策略在市场上获得了领导地位。1996年到2000年,格兰仕先后5次大幅度降价,每次降价幅度均在20%以上,每次都使市场占有率总体提高10%以上。格兰仕的规模经济首先表现在生产规模上。据分析,100万台是车间工厂微波炉生产的经济规模,格兰仕在1996年就达到了这个规模,其后,每年以两倍于上一年的速度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到2000年底,格兰仕微波炉生产规模达到1200万台,是全球第2位企业的两倍多。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带来了生产成本的大幅度降低。

格兰仕很早就树立了自己的管理标杆,那就是丰田。最早在做轻纺产品时就和日本有接触,对日本的制造业比较认同,管理理念也很认同。而丰田从成本的角度到精细化方面都是做得最好的。大约从2002年起开始大规模地学习丰田。因为当时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格兰仕要做世界级企业,应对全球化竞争。格兰仕看了这方面的理论介绍,也请丰田的培训师到格兰仕生产线上去看。本来格兰仕觉得做得还可以,但培训师指出了许多不足,拍成了DV,跟所谓标准化的生产线进行对比,格兰仕发现差距确实很大。

要求:

(1)分析格兰仕采用的是什么竞争战略;

(2)试简要说明该战略的优势和风险;

(3)分析格兰仕选择的基准类型是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1)格兰仕采用规模经济,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这个格兰仕大幅降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格兰仕正是通过这种低成本策略,迅速占领了市场,因此采取的竞争战略是成本领先战略。
(2)成本领先战略的优势主要包括:
①可以抵御竞争对手的进攻;
②具有较强的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③形成了进入壁垒。
采取成本领先战略的风险主要包括:
①可能被竞争者模仿,使得整个产业的盈利水平降低;
②技术变化导致原有的成本优势丧失;
③购买者开始关注价格以外的产品特征;
④与竞争对手的产品产生了较大差异;
⑤采用成本集中战略者可能在细分市场取得成本优势。
(3)格兰仕选择的基准类型是过程和活动基准。
过程或活动基准,从具有类似核心经营的企业为基准进行比较,但是二者之间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直接竞争的关系。这类基准分析的目的在于找出企业做得最突出的方面。本题中丰田公司与格兰仕不是直接竞争关系,但是具有类似核心经营业务,格兰仕学习丰田精细化成本节约技巧及标准化的生产线。
【该题针对“波特五力模型”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2年)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后乙欲将(整个)房屋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B.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无权拒绝
D.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答案:D
解析:
(1)选项A: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选项BC:对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乙按份共有该房屋,但未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应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即甲享有60%(90÷150)的份额。因此,甲重新装修房屋应当取得乙的同意,甲未取得乙的同意且乙事后未追认的,甲、丙之间的装修合同对乙不具有约束力,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有权予以拒绝;(3)选项D: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公司拥有乙和丙两家子公司。2×17年6月15日,乙公司将其产品以市场价格销售给丙公司,售价为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销售成本为76万元。丙公司购入后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按4年的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对该项资产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甲公司在编制2×18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减“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15
B.6
C.9
D.24
答案:A
解析:
应调减“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100-76)-(100-76)÷4×1.5=15(万元)

注册会计师在复核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时,以下考虑不恰当的是(  )。

A.盘点时间是否合理
B.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控制是否合理
C.盘点表单的设计、使用与控制是否合理
D.存货计价测试方法是否合适
答案:D
解析:
存货计价测试不属于监盘的内容,选项D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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