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6岁,刚刚报考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请问...

发布时间:2021-09-02


我今年36岁,刚刚报考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请问有种说法叫做非银行从业人员不能获得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证书是真的吗?


最佳答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相关的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校学生、非银行业从业人员,并符合其他证书申领条件,均可申领职业资格证书。因此您通过了考试也可以申请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银行从业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商业银行法》规定,在经营活动中要坚持( )。

A.公平竞争原则

B.依法经营原则

C.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原则

D.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E.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减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DE
ABCDE【解析】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在经营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原则:①“三性”原则,即安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和效益性原则;②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③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④公平竞争原则;⑤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益的原则;⑥严格贷款的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原则。

下列关于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B.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C.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D.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E.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正确答案:ABCDE
解析: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包括:
  (1)凡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径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2)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3)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4)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5)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6)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7)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以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8)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9)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 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10)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在全按法定的程序和比例受偿。

下列关于久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久期也称持续期

B.久期是对金融工具的利率敏感程度或利率弹性的直接衡量

C.久期的数学公式为dP/dy=D×P/(1+Y)

D.久期是以未来收益的现值为权数计算的现金流平均到期时间

E.某一金融工具的久期等于金融工具各期现金流发生的相应时间乘以各期现值与金融工具现值的商

正确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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