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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3


请问一下已经拿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哥哥姐姐们,追溯性评估是什么意思?求答案~~~


最佳答案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对报告使用有效期的规定,肯定了追溯性评估的操作需要。但在追溯性评估中如何确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物理状态、如何正确理解、运用报告的有效期是值得评估师讨论的内容。本文拟就这一内容进行探讨。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以下称“报告准则”)第11条规定:“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这一规定对评估执业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规定改变了报告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只有一年的死板规定,解决了评估师以前在评估操作中不能解决的时限问题,使评估师能够根据需要进行追溯性评估和预计性评估。我们要深刻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新规定,这样才能完成追溯性评估与预计性评估,从而才能使评估结论恰当和合理,并规避评估报告使用人误用报告的风险。
资产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相互关系,可分为现时性评估、追溯性评估与预计性评估。评估的基准日与报告日是同一时期时,是现时性评估。由于大多数价值评估都是要求对资产或财产目前的现值进行判断,因此,对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之间进行区分的重要性,往往被忽视。
在司法定罪、赔偿以及将来我们进行财产税、遗产税等税基评估时,都可能要求进行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报告日之前的追溯性评估。
在根据现金流量预测或对未来的其他一些分析,对规划中的建设工程进行价值评估时,则可能要求进行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报告日之后的预计性评估。这三种评估在操作上均存在差异。笔者认为,要贯彻上述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完成追溯性评估时,需要理解和掌握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追溯性评估中的“调查”程序
在实物资产评估的现场工作环节,《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检测鉴定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要求“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考试辅导教材)规定“资产勘查”。其共同点是要求看到实物资产,从而明确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物理状态。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评估程序是“现场调查”。
前三种规定的提法是针对现时性评估而制定的,在现时性评估中,评估师能通过对实物资产的勘察,确定评估对象资产的物理状态。但在进行追溯性评估(如资产损坏赔偿或司法鉴定评估)时。评估师往往只能观察到评估对象于报告日的物理状态,得不到已经离报告日时间很长的评估基准日资产的物理状态。对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物理状态的现场“检测”、现场“清查”和现场“勘查”,都无法实现,能实现的只有《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现场调查”。
在追溯性评估中,只能对评估对象的历史状况(如资产的使用频率、使用记录、历史照片或当事人的情况介绍等)实施“调查”这一评估程序。调查的涵义可以包括勘查、检测、鉴定、清查,检查等等,更具包容性。
2.追溯性评估中的合理追溯
追溯性评估实物资产时,在报告日无法完成对资产基准日状态的观察,该实物资产可能已经发生了位移和变化,甚至已经灭失而根本无法观察。而评估对象不能虚化,因而必须按照评估对象的特点进行调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合理的分析推论,追溯其评估基准日的状态。
进行追溯性评估的评估师,一般能够了解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后的市场状况。这些评估基准日之后有关评估对象的数据资料,可作为对评估基准日当时市场趋势分析的一个验证。由于间隔评估基准日时间过长的数据资料不能反映这一市场趋势,因此,评估师应当确定一个合理的资料应用的截止日。但确定这样的截止日是比较困难的。虽然研究评估进行时的市场状况有助于评估师对截止日的确定,但在缺乏交易证据证明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数据资料符合评估基准日所进行的市场预测时,该评估基准日应作为资料应用的截止日。
阅读追溯性评估基准日时期编写的现时性评估报告,有助于评估师了解追溯性评估基准日时期的市场状况。
3.追溯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规定现时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为了防止经济行为实现日离评估基准日时间太长,资产价值因各种原因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追溯性评估的经济行为,不因评估基准日后资产价值的变动而改变资产价值,因此其报告有效期应该是无限的。
评估报告结论失去效力有两种原因:一是报告结论存在重大瑕疵;二是报告结论已不适于相应的经济行为。由于追溯性评估多为确定侵权金额、损失追偿等目的,经济行为需要借助追溯评估确定价值金额。在资产损失赔偿评估中,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这一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开始计算。那么,为这样的司法诉讼服务的追溯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至少应该是2年,并且应该延伸至诉讼结束日。
4.必须分清评估的现时性和追溯性,才能避免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被滥用
如果仅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第11条的字面来解释,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以评估基准日为中点,可以上推1年和下延1年。这可能使有人滥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如某国有企业违反资产处置规定,未进行资产评估低价出售了一台大型设备,在10个月后接受检查,但进行评估时刚好此时该设备产生功能性贬值,现值大幅下降了。为推卸责任,企业方面可能会强词夺理,说既然准则规定“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那么目前的评估价值与出售时的价值差不多,所以我们没有什么责任。为杜绝此类事件,评估师一定明确评估是现时性评估还是追溯性评估,如果是后者,评估基准日必须确定为是损失或侵权的发生日期;如果是前者,则一定要在报告中明确“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资产评估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如改变外形尺寸,应严禁验收

D.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正确答案:C

下列各项中,属于建造合同成本的是( )。

A.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移费

B.大型设备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C.建造合同完成后发生的专项借款费用

D.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正确答案:A

假设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在其使用的第二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平均年限法变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对变更当期产生的影响是( )。

A.资产价值减少,利润减少

B.资产价值增加,利润增加

C.资产价值减少,利润增加

D.资产价值增加,利润减少

正确答案:A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和纳税主体各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和纳税主体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税收征管机关的权利:
①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登记,保证充分征收应纳税款。
②进行纳税鉴定和审核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表。
③及时征收税款并解缴入库。
④依法执行税务管理、征收任务。
⑤依法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税收征管机关的义务:
①将征收的税款按时足额解缴入库,不得挪用、截留。
②依法办理减税免税。
③进行定期纳税结算。
④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做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税务机关处理。
⑤对纳税人的账务等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⑥对多征的税款应依法退还。
(3)纳税主体的权利:
①可依法申请减免税。
②可向税务机关咨询、请求税务问题。
③有权提出申诉,对复议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可依法申请退税。
(4)纳税主体的义务:
①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②有重大事项变更时,应进行变更登记。
③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事项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④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⑤应将与纳税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依法保存一定年限。
⑥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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