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高级会计师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吗

发布时间:2021-03-12


报考高级会计师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吗


最佳答案

报考高级会计师学历不是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也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只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中央级事业单位作为“营改增“试点单位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甲单位因开展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经营活动购入一批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17万元,其中增值税17万元,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财务处建议做增加库存物品,减少银行存款各117万元处理。
  要求:判断该项会计处理建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处理建议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库存物品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库存物品             1 000 000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飞达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经营企业,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汽车、摩托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电子电气及汽车零部件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业绩。从2015年开始,为实现跨越式发展,飞达公司实施了以下并购: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15年6月30日,飞达公司与和其无关联关系的河谷集团签订协议,以60000万元购入河谷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元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根据协议,并购完成后飞达公司有权决定广元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6月30日,广元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5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万元。
  8月1日,飞达公司向河谷集团支付了60000万元。8月31日,飞达公司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并实现对广元公司的实质控制。广元公司当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2000万元,此外,飞达公司为本次收购支付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1000万元。
  要求:
  1.根据资料(1)指出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简要说明理由,同时,指出合并日(或购买日)。
 要求:
  2.根据资料(1)计算飞达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简要说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简要说明飞达公司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2)为扩大汽车零部件业务规模,飞达公司拟收购以发动机配件为主要产品的速尔公司。2016年9月1日,飞达公司支付60000万元的对价购入速尔公司70%的有表决权股份,取得实质控制权,速尔公司当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0万元。在合并前飞达公司与速尔公司无关联关系。
  要求:
  3.根据资料(2)计算飞达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简要说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3)2017年2月1日,飞达公司向其母公司乙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4元)获得其全资子公司歌正公司80%股权,取得对歌正公司的控制权。合并后歌正公司仍维持其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经营。当日,歌正公司净资产在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20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0万元。
  要求:
  4.根据资料(3),指出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简要说明理由,同时指出合并日(或购买日)。
要求:
  5.根据资料(3),计算飞达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简要说明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差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4)2018年7月1日,为拓展境外销售渠道,飞达公司与易佳公司签订合同,以45亿港元的价格收购易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威远公司的全部股权,使威远公司成为飞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威远公司主要从事中国香港地区的26个加油(气)站和2个油库的经营业务。
  2018年6月30日,威远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26亿港元。2018年7月28日,飞达公司向易佳公司支付了收购价款45亿港元。2018年8月1日办理完毕威远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并实现实质控制。收购前,飞达公司与易佳公司、威远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要求:
  6.根据资料(4),确定飞达公司收购威远公司的购买日或合并日,并说明飞达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威远公司2018年度哪个期间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5)2019年1月1日,飞达公司以3500万元取得H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H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当日,H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2019年3月31日,飞达公司又以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原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对价,自H公司少数股东取得H公司15%的股权。
  飞达公司与H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截止2019年3月31日,H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未发生其他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调整事项。2019年3月31日,A公司在进一步取得H公司15%的股权时,于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商誉250万元。
  要求:
  7.针对资料(5),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飞达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给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1. 飞达公司购入广元公司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飞达公司与广元公司的母公司河谷集团无关联关系。
  购买日:2015年8月31日。
2.飞达公司在购买日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0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金额60000万元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9200万元(82000×60%)之间差额10800万元,应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为商誉。飞达公司为本次收购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咨询等费用1000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 飞达公司在购买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60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金额60000万元与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70000万元(100000×70%)之间差额-10000万元,应该在合并利润表上确认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4. 飞达公司购入歌正公司股份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飞达公司向其母公司收购歌正公司,说明并购前歌正公司与飞达公司被同一母公司(乙公司)控制。
  合并日:2017年2月1日。
5.飞达公司在合并日应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6000万元与定向增发的股普通股的账面价值10000万元之间的差额6000万元,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 飞达公司收购威远公司的购买日为2018年8月1日。
  威远公司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应纳入飞达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7.飞达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处理:飞达公司进一步取得H公司15%的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而是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将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与新增持股比例享有H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50万元之间的差额250万元调整资本公积。

甲公司为一家主要从事全方位 IT 服务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2017 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专题会议上,相关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针对目前上市公司频频曝光财务造假案件,提出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作为终极目标。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财务总监:公司应该优化内部环境,严格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
投资总监: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
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订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查工作。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订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我们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 2018 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逐项分析判断上述参会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观点不当。
理由: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证,不是绝对保证。
(2)①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审计委员会是向董事会负责,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②对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监事会是一种层次更高、独立性更高的再监督,是对董事会监督。
(3)“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观点不当。
理由: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不得由董事长一人审核批准。
(4)“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
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实行联签制度)。
(5)①“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②“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①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观点不当。
理由:企业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侧重对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进行
评价。
②内审总监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理由:内部
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不当。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但必须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司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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