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下高级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和评定条件

发布时间:2021-04-16


想了解一下高级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和评定条件


最佳答案

你好,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 年 1 月,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JH 科技”)发布公告指出,基于历史传统市场热不再,高速增长 20 年的本公司主要盈利项目(下属三大炼钢、轧钢基地、两大房地产公司)近年来受到强烈的电商冲击,2015 年仍将在上年变盈为亏的趋势上,亏损情形更加严重,未来前景也不乐观。据透露,JH 科技很可能再度增亏数十亿元。JH 科技 2013 年已经亏损 19.5 亿元。2014年底负债率已超过 80%,并且负债中有 75%是短期借款,员工工资不能确保按期发放。JH 科技股价已经处于历史低位,跌破了当初的发行价。
追溯 JH 科技多年来所走过的由传统钢铁企业走“钢”、“房”并举,转型升级之路,值得任何一个实务界与理论界人关注与分析。究其原因,JH 科技业绩不断下滑,股价持续下跌,固然有整个钢铁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层在财务战略上的选择失误。尤其是近几年来,在电商、房地产等的刺激下,全国传统零售行业持续低迷,寒冬仍未过去,众多此类上市公司都面临着行业性的难题。但为什么 JH 科技亏损得最严重并且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呢?这与 JH科技过于激进的扩张战略有关。转折起步于 2008 年的那场美国次贷危机,“风景这边独好”。JH科技的管理者却被一度繁荣的销售市场以及盛行的盈利水平所迷惑,本应该开始采取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却盲目乐观,再加上对形势出现误判,结果在升级商场装修、新开购物城等版图均大举做多,最终导致其一度不振。而为了支撑巨额投资和既有商场的运营,JH 科技不断从银行增加信贷资金,并且将公司的房产、设备等进行售后租回以取得资金。更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在持续巨亏和无力归还借款的情况下,JH 科技仍然在筹谋业务扩张计划。据 JH 科技相关人士介绍,公司这两年投入 40 亿元先后在多个二线城市征战房地产项目、在本地投入巨额收购网上商城筹划将网购领域奇回市场的计划,目前仍在商谈与筹划中。
可见,JH 科技之所以在“现金为主”的时代成为“巨亏大王”,主要是由于其在经济衰退阶段未正确选择财务战略密切相关。JH 科技案例也再次证明财务管理人员唯有持续跟踪时局的变化、正确判断经济发展形势、合理选择财务战略类型才是一个企业实现持续创造价值的关键。
要求:

根据 JH 科技案例,从企业发展自身出发,简述扩张型财务战略和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及其优缺点;
答案:
解析:
从企业自身发展阶段分析,扩张型财务战略和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强调如下:
①扩张型财务战略,是为了配合公司的一体化战略和多元化战略而展开的。这种财务战略是以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张为目的的。为了实施这种战略,公司往往需要在将绝大部分乃至全部利润留存的同时,大量地进行外部筹资,更多地利用负债。公司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也往往会使公司的资产报酬率在一个较长时期表现为相对的低水平。因此,这种财务战略的特点是公司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现金流出量不断增多,资产报酬率下降,债务负担增加。该种战略的优点是通过新的产品或市场发展空间,可能会给公司未来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现金净流量;它的缺点是一旦投资失误,公司财务状况可能恶化,甚至导致公司破产。
②防御收缩型的财务战略,主要是为配合公司的收缩、剥离、清算等活动展开的。这种财务战略是以预防出现财务危机和求得生存及新的发展为目的的。实施这种财务战略的公司,一般将尽可能减少现金流出和尽可能增加现金流入作为首要任务,通过采取削减业务和精简机构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资本支出,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财力,用于公司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核心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这种财务战略的特点是公司规模迅速降低,现金流入量增加,资产报酬率提高,债务负担减轻。该种战略的优点是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为将来选择其他财务战略积聚了大量现金资源;它的缺点是公司会因此而失去一部分产品领域和市场空间,若不能及时创造机会调整战略则会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和现金流量。

甲公司系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据此修改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甲公司应于 2011 年起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鉴于本公司在 2008 年 5 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后就已经着手建立、完善自身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了较好效果,甲公司决定从 2010年开始提前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并由审计部牵头拟订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该方案摘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
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订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展开。
鉴于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再纳入企业层面评价范围。同时,本着重要性原则,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或事项。在内部控制评价中,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性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压力较大,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中,仅采用调查问卷法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三)关于实施现场评价
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合理调整已确定的
评价范围、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评价人员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测试过程及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形成现场评价报告。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审计部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部在完成现场评价和缺陷汇总、复核后,负责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包
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内容。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定后对外披露。
(五)关于内部控制审计
聘请某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
本公司在 2008 年 5 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后就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 2010 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判断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中的(一)至(五)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请逐项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一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2)不当之处: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第二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理由:组织架构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应当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2)不当之处: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
理由:业务层面的评价应当涵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而不能仅限于证券交易所关注的少数
重点业务事项来展开评价。
(3)不当之处: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 价中,仅采用
调查问卷法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理由: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有利于收集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的原 则,充分考虑所收集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综合运用评价方法。
3.第三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
理由:现场评价报告应向被评价单位通报。
(2)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 计部。
理由:现场评价报告经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应由被评价单位相 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审计部。
4.第四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
理由:对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必须对外披露。
5.第五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容、程序和方法等。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 但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市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 计的程序和内容。

光明能源为上市公司,2014~2015 年通过合营安排等,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情况如下: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根据资料(3)和(4),判断光明能源购买丙公司 60%股权导致的企业合并的类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理由:购买丙公司 60%的股权时,光明能源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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