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报考高级会计师不知道难不难

发布时间:2021-12-18


我想报考高级会计师不知道难不难


最佳答案

高会考生在取得高级资格的过程中,觉得有难度的主要是高会《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评审过程中相关材料的准备、发表论文。
从有难度的三个方面,积极准备,打好基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共有9道,必答题7道,选答题2道(二选一),考试题特点主要偏于理解、应用、判断。
学习时先将各章分好类,按每类知识进行学习,确保把每年必考的题目拿到分,先看清楚问题要求,再看问题。且要注意平时一定要动笔写,多做题,动笔把思路写下来,这样形成一定的思维习惯,考试的时候会思路清晰,手到擒来。
2、高会评审
在高会评审中,专家团比较关心学历、申报单位的规模大小、刊登的文章/论文、工作业绩、资格证书等,每个都漂亮自然最好,我们不能做到所有履历都完美,但我们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一番“润色”,做到更好才能打动评委的眼球。
3、发表论文
必须紧密结合资格取得中级职称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必须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稽核实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黄河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的境内上市公司,为了引进优秀人才,加速企业发展,
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激励对象:共 100 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30 人、业务骨干 30 人、技术骨干 37 人、独立董事 3 人。
(2)激励方式:股票期权计划。
(3)激励计划实施:
2018 年 6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黄河公司向激励对象每人授予 2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决定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自当日起只要激励对象在黄河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于2021 年 7 月 1 日以每股 6 元的价格购买黄河公司的普通股,行权有效期为 2 年。授予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8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9 元。在行权限制期内,黄河公司没有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在行权有效期内,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 10 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 2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所有激励对象均行权。
要求:

分析、判断黄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不当之处有:
①激励对象存在不当之处:激励对象包括 3 个独立董事。理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也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②行权有效期存在不当之处:行权有效期为 2 年。理由:行权有效期为股权生效日至股权失效日止的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低于 3 年。

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同时指定了以下两类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
(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1%(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合同条款二:
当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或任何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时,发行人立即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务中有时将此类保护条款称为“交叉保护”),即主承销商于20个工作日内召开永续债持有人会议。永续债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补救方案(如增加担保),并在30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
如上述豁免的方案经表决生效,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上述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则永续债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二分别判断甲公司发行永续债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根据合同条款一,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理由:根据合同条款一,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二,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理由:首先,因为受市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因素,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债务不在甲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即其无法控制是否会对债务产生违约;其次,当甲公司对债务产生违约时,其无法控制持有人大会是否会通过上述豁免的方案。而当持有人大会决定不豁免时,永续债本息就到期应付。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该永续债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应当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权益工具。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重型机械制造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挖掘机、大型卡车和模具等重型产品逐步赢得了市场认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 2017 年年末总资产 12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40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经过综合分析认为,公司目前已经进入成长期,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态势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董事会确定了今后 5 年的发展战略:为扩大产能规模,拟收购当地另一家同类型的公司乙公司 100%股权,并购后乙公司将解散(两家公司之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通过本次并购,将提高公司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增长。乙公司的相关资料如下: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乙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利润表
编制单位:乙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乙公司当前的有息债务总额为 74000 万元,均为长期负债;目前公司持有的超过营运资本需求的现金为 5000 万元;本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为 10000 万元。双方初步确定的收购价格为 150000 万元,与乙公司最接近的竞争者 A 公司的 P/E 为 10.8、EV/EBITDA 为 6。为了解决扩大规模和高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财务部提出以下方案解决资金缺口:方案一: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定向增发新股;方案二:向银行举借长期借款。
要求:

判断该并购属于哪种方式。(至少两种方式)
答案:
解析:
由于并购后甲公司存续,而乙公司解散,故属于吸收合并;若从竞争角度看,由于乙公司属于甲公司的竞争者,两企业处于同一地域,因此该并购为横向并购;从两公司合并前后的控制关系来看,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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