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在学习税务师,想了解一下学习科目有哪...

发布时间:2021-06-10


最近有朋友在学习税务师,想了解一下学习科目有哪些?


最佳答案

税务师是国家设立的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能力和水平。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具体承担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评价与管理工作。
考试科目为五科,即:《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高新技术企业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门J取得200万元研发费用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设计费支出,在“管理费用一-研发 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企业财务人员咨询该项拨款相关问题,假如您是负责该业务的税务师,请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如下问题:
1.该项拨款如果要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按现行政策规定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2.该项拨款作为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人哪个对企业更为有利,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人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广]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作为应税收入更为有利。作为应税收入:根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加计50%扣除。如果作为应税收入,确认收入2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200X ( 1+50% )=300(万元)。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规定,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形成的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摊销在税前扣除。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零。
综上所述,作为应税收入对企业更为有利。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有关证据的收集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对举证范围内的全部证据进行收集举证
B.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证据,原告应当自行收集
C.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应当调查收集
D.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的查证职责。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査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能说当事人无权收集。当事人能够收集的,可以收集。所以选项B、D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告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及决定程序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仍应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得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B.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
C.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许可申请,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进行核查
D.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应包括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选项D: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3)选项E: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2016年)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零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105 00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45256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65 000元,零售珍珠、玉石首饰取得收入80 78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元。(消费税税率5%)

A.12 512.80
B.11073.27
C.16 924.62
D.19 801.80
答案:B
解析:
该金店应纳消费税
=(105 000+145 256)÷(1+13%)×5%
=11073.27(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